為使義工徵求更有成效, 此表格須於服務舉行前四星期或以上連同有關服務詳情交到本會。
服務配對及轉介程序
- 機構須填妥義工徵求表連同機構簡介交回本會,經本會審核服務內容,符合轉介準則,便可進行義工招募。
- 如活動改期或取消,機構須盡早通知義工及本會有關最新的安排,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 視乎服務需要, 本會可能安排義工組長帶領本會義工參與服務,機構可透過組長轉達服務資料予義工, 以使聯絡
工作更具效率。
- 為了準確計算義工的服務時數及提升義工轉介服務之質素,機構須於服務完成後四星期內,填寫及交回義工服
務資料,以作紀錄。
- 機構需確保義工在安全環境下作供服務,並購買適當保險以保障義工安全。
- 機構需確保義工個人資料得到保密處理。
服務轉介準則
本會轉介義工協助之服務/活動須符合以下各項準則:
- 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
- 不屬商業及牟利性質
- 不含政治及宗教目的
- 服務內容及環境不存任何預見的風險
- 不存任何對義工不公平的情況
- 不存任何濫用義工的情況
義工轉介服務須知
請參閱以下網頁
-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公署(
http://www.pcpd.org.hk)
- 平等機會委員會(
http://www.eoc.org.hk)
- 任何有關機構任用義工的投訴,本會將即時作出跟進。如調查屬實,本會向有關機構發出警告,本會保留對有
關機構終止所有服務的權利
服務資料發放及義工報名方式
本會一般會透過以下方式將機構之服務資料發放給本會義工會員,以進行宣傳及招募:
- 於本會網頁登載服務資料
- 定期電郵服務資料給會員
- 致電給符合資格的會員,介紹服務資料及邀請參與服務
義工嘉許
- 為表揚獎勵及嘉許護士義工的貢獻,本會訂立義工嘉許制度,並設立多項不同的嘉許獎別和具意義的獎勵,藉以 - 提升義工的地位和社會大眾人士的認同。本會誠邀各受惠機構提名曾合作的優秀義工,接受嘉許
- 歡迎受惠機構在活動宣傳單張/海報及網頁鳴謝本會的支持及協助,如有需要使用本會標誌,可與本會聯絡
- 本會鼓勵受惠機構於服務程序中,表揚在場協助的義工,以示感謝。可於服務完成後發放義工感謝狀
義工保障
- 如服務改期或延長舉行日子,機構應盡早通知本會
- 機構需確保義工在安全環境下作供服務,並購買適當保險以保障義工安全
- 如義工需往香港以外地區參與服務,本會建議機構為義工購買旅遊保險
- 護士義工協助機構進行任何活動時應得到公平、合理及受尊重的待遇和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