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奬助對象:具正式學籍之本校在學學生,非該證照補助科系之學生則不列入補助範圍。
請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各學系(所)或學位學程專業證照分級表」所屬系所所列之證照項目申請。
2.申請時間:
(1) 學生應於證照發照日期起算,六月份辦理當年度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核發之證照;十二月份辦理當年度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核發之證照。依上述申請期限內向所屬系所辦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2) 如申請要件不齊予以退件,待補齊要件後請重新送件,請注意時效性,如因此超過申請期限,恕不受理。
3.同一證明(證照)已獲得本校其他獎補助者,不得再重覆提出申請。
4.請先送交系辦、系主任簽章後,再至師培處就輔組申請,證照正本經系辦人員核對後,需提供影本附於本表後送件。
※ 其他未盡事項,請依本校專業證照補助要點及各學系專業證照分級表,相關規定辦理。
※請各位同學注意截止時間(上學期申請截止日:12月30日 / 下學期截止日:6月30日),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