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著作權講座報名表單- 影音創作涉及之著作權議題

影音創作涉及之著作權議題

主講者:    劉承慶 律師
舉辦日期2024年8月9日(五) 
舉辦時間14:00~16:00(13:30開放進場)
舉辦地點升級會議中心-敦南館(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63號4樓之2)
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執行單位飛力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窗口(02)8786-9798 分機112 Marketing@felizcg.com 李先生

*每場限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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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著作權講座報名表單
經營網拍涉及之著作權議題
姓名 *
目前任職企業(如為學生或其他可填無) *
聯絡電話 *
聯絡電子信箱 *
個資蒐集、處理或利用同意書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 /飛力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之規定,告知您下列事項,請於填寫申請書表前先行詳閱:

1. 智慧局及飛力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基於辦理113年度著作權知識推廣暨社群網路宣導案之目的,向您蒐集姓名、公司名稱、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等資料,以作為「113年度著作權推廣暨宣導短影片-著作權講座」報名資料、聯繫資訊,其使用期間為113年5月14日至113年12月31日,使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使用對象為本局承辦人員及委外廠商之承辦人員,使用方式為廠商依據報名資料辦理「 113年度著作權推廣暨宣導短影片  -著作權講座」活動、聯繫參與民眾。

2. 您可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就智慧局向您蒐集之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須遵循智慧局相關申請流程辦理,且智慧局得依「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規定收取必要費用。

3.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致使申請文件不齊備者,智慧局將無法提供您特定目的範圍內之相關服務。

4. 活動全程會進行錄音、拍攝與錄影,照片與影像未來會作為活動記錄、發表與網路新聞等等宣傳方面以媒體擴散使用。
是否已充分知悉個資同意書(詳規定如下頁)告知事項,並同意智慧局蒐集、處理或使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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