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說明請同學在填寫前耐心看完,否則會有損同學的權益唷~
- 各項積分之認定,由起飛學生學習輔導推動小組審議核定,其認定期間及相關事項,均以學務處公告為準,必要時得依情形調整。
- 各項積分會由承辦人進行加總。
- 請填寫114學年度區間獲得的佐證資料,其他期間內的資料不予計分 ;在填寫次要評分項目時請按照說明排序,若不符規定會斟酌倒扣分數。
- 除了本表單需填寫外,需紙本繳交資料如下:
✔︎申請表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在學證明
✔︎身分類別證明(若為獲教育部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學生則無需繳交)
✔︎佐證資料影本
✔︎中文歷年成績單(含排名,須至機器影印,不要交單學期兩張)
✔︎切結書 - 本彙整表及上述紙本資料繳交截止日為115年10月16日下午五點前,逾時不候。
✅主要評分項目(下方所述兩項皆須達標準,若無達標準,皆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資格)
- 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皆班排前30% (最高得40分)
班級排名百分比須為30%(含)以內,逾30%者不具申請資格。
積分計算標準 -- {(100 -上學期學業平均百分位數)*0.4} + {(100 -下學期學業平均百分位數)*0.4} / 2 = 你的積分 - 操行成績達86分(含)以上(最高得15分)
積分計算標準 -- (上學期操行成績*0.15) + (下學期操行成績*0.15) / 2 = 你的積分
✅ 次要評分項目
(各項積分請參照本計畫辦法附表)
- 本次認定期間114學年度內之佐證資料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 請同學條列式填寫下列選項,並把日期填寫在後方,且按照由舊→新排序。
例:TOEIC-800(藍色證書)202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