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僅提供學校及機關團體線上申請(國小部分限高年級),不受理個人名義申請。
**若大專院校因科系相關而有特殊目的之講師需求,請以公文方式行文本署(本表單僅
受理一般團體之參訪)。
三、因人力不足,參訪日期需一個月前預約申請,每梯次申請參訪人數限20人以上~40人以
下,始受理申請。惟本署最佳參訪品質人數為20至25人,超過25人品質大幅下降(同學
反應聲音太小聽不到、只能坐在地板上、沒有互動、不知道來幹嘛),超過25人建請分
日來訪。
四、地檢署承辦人及電話:研考科書記官李佳倫 (04)2223-2311#5077、傳真(04)2222-
8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