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性騷擾了,請幫幫我!」、「我在廁所被偷拍了!」,根據性騷擾防治法事件申訴統計,逾五成事件發生於公眾場所,如大眾運輸工具、休閒娛樂場所、百貨商場、醫療院所等,當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場所主人若能善盡性騷擾防治責任,協助受害者隔離行為人、保全證據、報警等,便能有效阻斷性騷擾行為。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明定場所主人應採取預防措施與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以防治性騷擾行為。為敦促各界落實場所主人法定防治責任,提升場所主人遇到性騷擾事件的處理能力,衛生福利部擬至各縣市辦理「友善環境做伙來-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強化友善第三人的觀念,共同維護友善環境並杜絕性騷擾。
第一場次: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 9:00~12:00
台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東哲廳(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樓)
第二場次: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 14:00~17:00
台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東哲廳(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樓)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
課程聯絡人:黃社工 (02)2391-7133 分機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