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1. 此計劃只適用於入讀本校應用教育文憑(兼讀制)或 毅進文憑(兼讀制)的新生;
2. 新生為從未入讀 本校應用教育文憑 或 毅進文憑課程的學生;
3. 新生需於報讀課程時,填妥推薦人資料,後補或更改推薦人資料,恕不受理;
4. 推薦人會於學期開始二個月後,獲個別通知安排領取宣傳津貼;
5. 推薦人及被推薦人不能為同一人;
6. 獎勵不得轉讓他人;
7. 如有爭議,本校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