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教研大樓(D棟)一樓「人文走廊」借用申請表
借用之注意事項如下:
一、填寫本表單前,請先查看行事曆或致電群美中心(7402-7409)確認是否可借用場地。
二、展品請優先以掛畫器布置,如需黏貼展品,僅能使用「無痕膠帶」、「萬用黏土」。撤展時要將「牆面回復原狀」,不得留有殘膠。如破壞牆面,請負責清理工作或賠償事宜。
三、群美中心僅負責場地出借事宜,任何展覽品於展覽期間遺失或毀損,展出單位需自行負責,群美中心不負賠償責任。
四、借用日期請務必確認後再借用,如需延長使用,請於借用結束前三天詢問群美中心。切勿影響後續借用單位。
五、如有其他場地使用需求(如走道擺放文宣、用電相關等),請洽總務處,取得核可後方能使用。
六、展覽內容不得有違善良風俗,若侵犯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被舉發,本中心可以立即停止場地借用。
七、以上規則若未遵守,且屢勸不聽者,取消該單位本學期之借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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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並同意以上注意事項 *
申請單位/學生社團 *
場地借用聯絡人 *
校內分機(聯絡手機) *
電子郵件 *
開始借用日期(含場地佈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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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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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借用日期(含場地復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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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區域圖示
借用區域 *
Required
借用用途 *
借用器材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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