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鼓勵各教會舉辦113年上半年宣道週及申請安排講員。說明:
一、請先與駐牧傳道協調時間,可自行舉辦宣道週,亦可向北區宣道組申請講員協助。
二、申請期限:為體諒講員行程安排及安息日領會人員安排,請於舉辦日前兩個月之20日前申請,並採以先申請先安排之方式辦理,以便教區安排。
三、如宣道週時段為週間晚上,請申請教會視講員需要預備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