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博士班研究室由所辦公室另行公告申請程序。
貳、相關時程
一、【7/20~7/31碩三級(含)以上研究室登記】:於7/31前完成匯款或至所辦公室繳交研究室使用維護費500元,並請填寫下列表單(表單將於8/3中午12時關閉):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y19G6kDfEju6JDxT_bt_DmHQiSVxAMRswDHGpMep89u6dNA/viewform?usp=sf_link
(註:未完成繳費、填表單兩項程序者,視同未完成申請,將不予分配。)
二、【8/4分配結果公告】:三年級(含)以上若申請人數超過可分配空間及數量時,將以在學者優先安排,分配結果將於8/4公告於所學會及所網頁。
三、【8/14完成研究室清空】:畢業生及未登記使用研究室之同學,於(8/14)前個人物品清空、環境及座位恢復原狀。
※請配合將丟棄物品分類放置於1樓後方回收區內。
四、
【8/15研究室換鎖】 :當天中午及下午將會進行換鎖作業(碩二研究室使用者沒有異動,將不換發新鎖)。
五、【
8/15~8/23研究生搬遷 】:研究室換鎖後得持舊鑰匙至所辦換取新鑰匙,並於入座後於桌面上黏貼所辦製作之學號姓名貼紙,以利辨識該座位使用者。
註:將提供106室做為研究室搬遷物品暫置場所,搬遷期間9:00-17:00可至所辦櫃台請同學協助開啟106室並登記置放物品。
六、【
9/11-9/28新生研究室登記、繳費等事宜】:由所辦公室另行公告。
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班研究室使用管理規則
一、使用對象、年限及規費
(一)本所碩士班同學(含休學)皆可以申請使用,相關期限不因休學而中斷。
(二)研究室僅供申請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三)研究室分配排序以碩士班新生保證二年使用年限,使用規費為新台幣1000元。
(四)碩士班同學三年級開始每1年重新申請,使用規費為新台幣500元,若申請人數超過可用空間時,以在學者優先安排,若在學者申請人數仍超過可分配數量時,以抽籤方式決定分配資格。
二、研究室設備及注意事項
(一)每位同學配置研究室鑰匙一支、辦公桌一張、椅子一張、櫃子則以研究室現有之數量由同學自行協調分配。
(二)研究室僅供本所研究生研究與討論之用,不得作為住宿使用,不得霸佔其他使用者或未經分配之座位或整間研究室,亦不得排斥其他使用者合法使用。
(三)研究室成員需共同保持公共區域及個人座位的清潔。
(四)禁止大聲喧嘩並注意研究室安全。
(五)為避免發生火患,禁止於研究室內烹煮食物、使用電煮鍋具及抽煙等。
(六)研究室內不得放置超過兩人座以上之沙發,避免影響其他同學使用的共有空間。
(七)最後離開研究室者,應將冷氣以及電燈關閉,並將門鎖上。
(八)公物須加以愛護,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
(九)因畢業、休學、退學等原因離校時,應將其使用空間清潔完畢並繳回研究室鑰匙。
(十)所學會及所辦公室得視實際情況,調整研究室使用權限及使用名單。
三、使用者若有以上違規情事,本所得終止同學之使用權限,於通知後一週內請即歸還鑰匙並停止使用研究室,逾期則凍結研究室借用權並公佈姓名、交付獎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