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災害發生之緊急應變事項,請本縣縣屬學校辦理「114年度縣屬學校各校防救災之整備設備、器材與物品作業」,並撥冗落實盤點與確認前述設備器材或物品是否能正常運作與使用,請貴校撥冗協助辦理。
請學校依據災害風險管理「減災、整備、應變、復原與重建」原則,評估災前、災時與災後之防救災整備需求,並評估貴校因應突發狀況或災害發生時,需啟動緊急應變之時間點可能在白天或夜間之應變需求;若貴校有附設幼兒園或附設補校者,請評估相關需求,以符應學校整體防救災與緊急應變之規劃與相關防救災整備作業。
為統計本縣縣屬學校現階段「防救災設備、器材或物品」量能,請依據以下填寫說明,務必詳實盤點與填寫,並請學校經落實盤點作業後由一位專責人員負責填報。填報期程會不定期瞭解填報情形,倘經檢核與評估,學校所填資料需再做確認者,會以教育處處務公告或個別通知學校方式,請學校重新確認盤點事項與數據;綜上,請學校務必撥冗先落實盤點事項再進行填報作業。
學校辦理上開盤點作業後,亦請一併修正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
災害應變器材檢核表」。上述盤點事項,請各校於114年7月25日(星期五)前完成盤點與填報作業。
以上說明,誠摯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