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核心能力評核指標(臨床照護組-學生自評) 112學年度畢業
護理專業的發展必須從培育護理學生之「專業核心能力」出發,始能提升護理照護品質與建立社會地位。有鑑於此,本學系落實具護理核心能力共識之課程、教學與評量,期望培育學生成為一位稱職且獲得病人/家屬及民眾信任的護理人員,畢業生時能夠具備護理專業實證知識與技能、團隊合作能力、倫理思辨的能力、人文藝術關懷能力、批判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的能力、克盡職責的能力、自我成長的能力。
為了瞭解同學們於護理養成教育期間核心能力之發展,請您針對以下問題評估目前自己所具備的能力程度,由1-10評分,1分為幾乎不具備此能力,10分為完全具備此能力。此外,請同學們書寫學號,以便追蹤您在學四年期間於核心能力的成長,本資料僅作為學系評估教學成果之參考,不作為成績評量之依據,請同學們放心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