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病毒:要求學童立即請假至少一週至痊癒,且一週後連續二天內無發燒症狀始可返校復課。
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建議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後,再恢復上學。
水痘:應請病假在家休養,直到全身的水疱均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登革熱:建議發病後 5 天在家休養(核予彈性病假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新冠肺炎:輕症免隔離。
※ 請生病同學落實「生病不上課」原則,保護他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