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連署支持不適任教師遠離校園,讓孩子免於受傷害
現在不修法,教育一定垮;家長必須做,孩子不難受。
敬邀全國家長一起發聲,呼籲立委支持家長建議修正條文,維護孩子的學習權及受教權。
「教師法」的修正出於良意且極為謹慎,但是阻擋的雜音可能使修法擱置,造成不適任教師續留校園。請關心教育的朋友、團體參加連署,讓立法院了解廣大家長及社會的聲音,盡速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提供孩子一個可以快樂學習的環境。

謝謝支持以下建議修正條文,支持台灣每一個孩子:
1. 教評會在處理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案件的時候,學校須另外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委員,使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減少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同儕壓力。
 所有經主動發現或接獲投訴疑似不適任教師案,學校皆應視同校安事件即時通報主管機關。(第 9 條)
2. 明確規範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之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第 17 條)
3. 學校教評會決議不予解聘、不予終局停聘,主管機關或當事人認有違法之虞時,得敘明理由逕行申請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第 26 條)。
4. 增列教師擔任行政職務義務。(第 32 條)。
5. 賦予教師寒暑假返校服務活動辦法之法源依據。(第 35 條)。
6.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應比照教評會,增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同級校長、教師、家長等團體代表,使未兼行政之教師代表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第 44 條)

連署發起單位: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全國高中職家長會長協會暨 50 個各縣市家長教育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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