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 *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之規定,告知台端下列事項,請台端於填寫報名表前詳閱:一、本中心基於執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委辦之102年管理顧問科技應用服務計畫,向台端蒐集個人資料,利用方式為執行本計畫範圍內進行資料處理、行政事務、發送相關訊息等與本計畫相關之各種活動。二、本中心蒐集之台端個人資料,台端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本中心請求查詢閱覽、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請電洽(02)26982989#2726謝小姐],惟台端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以至於本中心無法執行與本計畫相關之各種活動,將影響台端參加後之權利,本人同意報名表由執行單位於本計畫執行範圍內進行資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