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受理原則
1.為維持學生學習品質,以團體參訪為原則,減少打擾學生學習、每月接待一次為原則,每次參訪人數5到15人為限。
2.參訪採預約制,參訪日前7個工作天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亦不接受電話預約。
3.申請團體因故變更參訪日期,請主動來電告知。未於原預訂參訪日之7天以前主動告知,則一年內不受理該單位申請。
4.請在約定時間前5分鐘致電到本校,以利承辦人能夠準時接待參訪團體。
參訪注意事項
1.依照參訪當天課表提供公開觀課。
2.當天接待以不提供午餐為原則。
3.參訪結束時,需填寫參訪回饋表。
雲林縣虎尾鎮拯民國民小學
(05)6326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