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謹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1.機關名稱: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2.蒐集之特定目的:為執行產業發展署主辦、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執行之「115年度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相關業務
3.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電話與E-mail。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115年度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計畫結束後2年。
(2)地區: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內。
(3)對象:產業發展署、本中心及為執行計畫所需往來或聯繫之單位。
(4)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可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5)請求刪除。
若有上述需求,請與本中心聯絡人聯繫,於填妥當事人權利行使申請書後,本中心將依法進行回覆。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6.若未提供正確個人資料,本中心將無法提供您特定目的範圍內之相關服務,敬請知悉並諒解。
7.填寫本申請表,即當事人已充分知悉貴中心上述告知事項,並同意本中心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