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本人參與金門縣金湖托育資源中心(中華青年公共事務倡議協會承辦)(以下簡稱本中心) 所舉辦之各型活動、聚會、兒童遊戲空間開放服務及其他類似型態之活 動,所提供之有關文字、創作品與活動期間攝錄影音資料,本人同意並授權以下事項: 一、同意授權前開相關著作供本中心進行各種公益推廣、公布、發行、重製、複製、 改作、編輯、散布、公開口述、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及其他一切著 作財產權之利用。本授權為非專屬授權,本人對授權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二、同意接受本中心訪問及攝錄影所完成之著作之著作權屬於本中心所有,尌該著 作物享有完整之著作權,本中心有權在不損害同意人權益情況下為任何方式之 公益使用。關於本人參與本中心訪問及攝、錄影活動部分,本人同意授權本中 心使用本人之肖像、影像、聲音及一切表演等,本中心於該類活動中所拍攝有 關文字、相片、錄影,均可為公益使用之目的為一切著作財產權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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