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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重大犯罪少事法適用爭議之探究
您好:
我們是來自台北市立南湖高中二年級的學生,目前正在製作「公民探究與實作」科的專題報告。
本次研究主題為「青少年重大犯罪少事法適用爭議之探究」其研究動機是源自於韓國影集「少年法庭」,主要是在敘述當青少年犯下重大刑案時,卻因相關兒少法律保護體系而無法判處重刑,使被害人的權益受到嚴重侵害,引起司法改格的浪潮。根據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對於青少年罪犯最高僅可判20年有期徒刑且不可判處死刑,故針對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適用爭議進行探究。
懇請您協助進行填寫問卷。

此份問卷所收集之資料僅供研究使用,請放心填寫。                                           負責人:黃先生      098890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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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認為以司法的角度來看,我國兒少保護法律體系是否完善? *
*兒少法律保護體系是指由「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三部法律所組成的兒少法律保護機制,目的是為了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遭受不公平對待、過高刑責(如少事法保障少年罪犯最高僅可判20年有期徒刑且不可判處死刑)、確保兒少基本權益受到保障(如兒少福法保障兒少表意權等)。
請問您認為刑法的訂定是為了要預防犯罪還是處罰犯罪? *
您認為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能有效保障被害人權益嗎? *
您認為對於青少年犯罪不可以給予過重刑責合理嗎? *
以現今時代背景而言,您是否認同國家訂立法律給予青少年罪犯在犯下刑案時有不同的量刑標準嗎? *
請問您是否會支持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改成偏重於應報主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
過去我國曾經發生過一起重大少年刑案,但因少事法規定少年犯罪最高刑期為20年且不得判處死刑,故引起社會譁然,甚至出現要求司法改革的聲浪,故我國在60年代的少事法曾被修改成偏向應報主義,雖後來於民國83年仍修正回傾向保護主義,但社會上仍有對此不滿的聲音。
承上題,您認為現在的少事法真的能夠有效防止青少年再次犯罪嗎? *
承上題,請問您認為現行之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認定及量刑標準對少年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是否公平?為什麼? *
請問您認為我國所訂定之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否有辦法同時兼顧兒少(兒少法所規範加害人)與被害人權益?為什麼? *
承上題,那若要進行取捨,哪一項更會是您考慮的目標?為甚麼? *
請問您是否願意接受我們更進一步的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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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題,請留下您的聯絡方式,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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