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申請指定Citi 信用卡,額外送四選一禮品:
- 香港來回首爾單人機票連行李 (韓亞航空或香港航空);或
- 香港來回曼谷單人機票連行李連一晚酒店 (阿聯酋航空) ;或
- (**已額滿**) 曼谷 137 Pillars Residences Bangkok 住宿兩晚連雙人早餐;或
- 曼谷 The Standard, Bangkok Mahanakhon 住宿兩晚
****禮品選擇先到先得,如個別選擇之換領限額滿額,將會自動獲發另一選擇之禮品。
以及加送免費AIRSIM (內含
HK$20儲值額) 一張,俾你去旅行上網用!只需於每次出發前到 AIRSIM App 內選擇目的地的數據套餐,到埗後插卡便可即時上網及通話,一卡遊走全球130多個地區。
額外獨家禮品預計於2023年5月頭開始派發,合資格用戶屆時須憑確認電郵,前往位於旺角的禮品中心領取禮品。
首爾機票禮品之條款:
- 兌換及出票日期:收到禮券後至8月31日
- 出發日期及回程日期:收到禮券後至2023年12月31日 (不適用公眾假期或前夕出發,不適用於7月1-14日, 9月30日,12月24-26日)
- 最少出發前7日出票,出票旅行社為專業旅運Travel Expert
- 禮券只包括香港來回首爾單人機票之票價及行李費,並不包括燃油附加費、稅項及手續費,相關費用需於出票時額外付款。
- 乘搭之航空公司為韓亞航空或香港航空,視乎航班及機位供應,有機會安排其他航空公司。
- 由於航空公司有機會隨時增加或更改收費,若指定日子未能安排機位,本禮券可作$2,100 專業旅運自由行套票現金券來使用
- 兌換券只能使用一次。客戶必須於報價前出示有關兌換券,若有過期、遺失或損毀,即作廢無效,恕不補發。兌換券無法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亦不能轉換為現金
- 若有任何兌換或出票之問題,請聯絡專業旅運Travel Expert (Tel: 3700 2682)
曼谷機票+一晚酒店禮品之條款:
- 兌換及出票日期:收到禮券後至8月31日
- 出發日期及回程日期:收到禮券後至2023年12月31日 (不適用公眾假期或前夕出發,以及7月1-14日, 9月30日,12月24-26日)
- 入住酒店為Ibis Bangkok Sukhumvit 4 或 Holiday Inn Express Bangkok Sukhumvit 11 或同級,可額外付費升級其他酒店選擇
- 最少出發前7日出票,出票旅行社為專業旅運Travel Expert
- 禮券只包括香港來回曼谷單人機票之票價及行李費,並不包括燃油附加費、稅項及手續費,相關費用需於出票時額外付款。
- 乘搭之航空公司為阿聯酋航空,視乎航班及機位供應,有機會安排其他航空公司。
- 由於航空公司有機會隨時增加或更改收費,若指定日子未能安排機位,本禮券可作$2,100 專業旅運自由行套票現金券來使用
- 兌換券只能使用一次。客戶必須於報價前出示有關兌換券,若有過期、遺失或損毀,即作廢無效,恕不補發。兌換券無法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亦不能轉換為現金
- 若有任何兌換或出票之問題,請聯絡專業旅運Travel Expert (Tel: 3700 2682)
曼谷 137 Pillars Residences Bangkok 住宿禮品之條款:
- 禮券可兌換The Pillars Executive Studio Residence 房型住宿兩晚連雙人早餐
- 入住日期:
收到禮券後至2023年11月30日 (不適用於10月1日至7日入住)
- 禮券無法與其他優惠或折扣會籍一同使用
- 持票人如欲使用禮券,必需於入住期至少7天前聯絡酒店訂房部進行預訂
- 房間需視乎入住日期之供應
曼谷 The Standard, Bangkok Mahanakhon 住宿禮品之條款:
- 禮券可兌換Standard King 房型住宿兩晚
- 入住日期:
收到禮券後至2023年12月20日 (不適用所有星期五及六)
- 禮券無法與其他優惠或折扣會籍一同使用
- 持票人如欲使用禮券,必需於入住期至少14天前聯絡酒店訂房部進行預訂
- 房間需視乎入住日期之供應
申請Citi指定信用卡的迎新禮遇詳情:
https://flyday.hk/119841優惠日期: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 如資料填寫上有錯誤、不完整或延誤填寫表格,將不會獲發禮品
- 填妥後煩請檢查閣下email將會收到的表格副本,再次自行核對資料是否正確
- 如有任何爭議,Flyday.hk保留最終決定權
- 禮品選擇先到先得,我們將盡可能滿足你的選擇,但因供應問題而可能導致選擇並非首選,敬請原諒!
- 如有任何關於本次優惠的查詢,須於2023年5月31日或之前聯絡cs@flyday.hk,逾期查詢恕不受理 (正在跟進中的個案除外)
**簽賬條件要求
簽賬條件之計算包括基本卡及附屬卡(如適用) 之所有已誌賬的簽賬及商戶分期計劃之金額。非 認可簽賬包括(但不限於) 透過快速支付系統 (「轉數快」) 進行之交易、八達通增值款項(包括透 過電子錢包或任何其他途徑增值Smart Octopus)、現金透支、信用卡結餘轉賬之金額、折現 計劃之金額、賬單「分期更好使」計劃及簽賬「分期更好使」計劃、「Quick Cash」套現分期 計劃之金額、繳付予稅務局之稅項、以網上銀行或網上支付系統繳費或繳交公共事務費用/保 險費用、以「Citi PayAll服務」所繳交之費用、繳交基金之供款、銀行手續費、賭場交易、未 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或有舞弊/欺詐成份之簽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