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111年僑務青年研習營報名簡章

  1. 活動目的:本會為推動臺灣青年認識僑務工作,拓展國際視野,搭建與僑界橋梁,特規劃於國內舉辦「僑務青年研習營」,期透過本會掌握之僑領或僑青人脈等相關資源,介接臺灣青年聯繫交流。
  2. 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
  3.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4. 參加對象及名額: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及109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報名學生,均得報名本活動,名額共40人。
  5. 活動日期: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及29日(星期六),每日上午08:30至17:00(無安排住宿,有需求學員可自行洽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訂定住宿)
  6. 活動地點: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203會議室(臺北市新生南路三段30號2樓)
  7. 活動內容:

10月28日(星期五)

時間

活動

活動說明

08:30-09:00

學員報到暨領取資料

09:00-12:00

青年面對面

主題:青年企業家暢談海外人生

邀請海外僑界第二代青年企業家與學員分享企業接班及生活經驗,以及臺灣青年前往海外發展的建議等;並安排與學員問答交流。

【講座】

楊順凱總經理(印尼)

PT. Cana Hardware Industrial

2021全球青商潛力之星得主

簡銘萱總經理(瑞典)

TC TECH Sweden AB亞洲

2022全球青商潛力之星得主

12:00-13:30

午餐時間

13:30-16:30

女力論壇

主題:傑出女性企業家創業經驗談

邀請海外女性傑出僑界領袖,與學員分享海外創業與僑社服務經驗,以及臺灣青年前往海外發展的建議等;並安排與學員問答交流。

【講座】

白越珠僑務委員(美國華府)

HHI生物統計公司及H2O Clinical, LLC 生物科技顧問公司創辦人

2016第六屆華冠獎得主

陳阡蕙僑務委員(南非)

Top International投資集團總裁

2001第一屆華冠獎得主

曾金華僑務諮詢委員(法國)

Asialand電子公司共同創辦人

16:30

賦歸

10月29日(星期六)

時間

活動

活動說明

08:30-09:00

學員報到暨領取資料

09:00-10:00

論壇暨分組競賽

主題:如何推廣臺灣文化

邀請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Splendor of Taiwan導覽志工團隊暨休士頓臺灣夜市Taiwan Yes Festival企劃團隊與學員分享僑胞在海外推廣臺灣文化的經驗;接續由學員分組創意發想如何推廣臺灣文化,講座將參與各組提供經驗與交流。

【講座】

宋明麗僑務諮詢委員

陳建賓僑務委員

陳逸玲僑務顧問

10:00-11:00

分組討論

 

11:00-12:00

分組競賽成果發表會

學員發表分組討論成果,由講座進行評選,並安排發表組與講座、其他組學員創意交流。

12:00-13:30

午餐時間

13:30-14:00

分組競賽頒獎

14:00

賦歸

  1. 報名流程: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止
  2. 報名方式:

【步驟1】填寫線上報名表單,網址:https://reurl.cc/D35WlO

【步驟2】下載報名簡章(含附件),網址:https://reurl.cc/LMG9VX

【步驟3】填寫報名表,並將填寫完成之報名表及學生證影本於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前上傳,檔名請設置為:學校(無論在學或畢業)-姓名,例如:輔仁大學-陳○○,109年曾報名僑務委員會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之學生,倘已畢業無學生證,請上傳身分證影本。

獲通知錄取者,請於報名表「參加活動者聲明事項」欄位親筆簽名及填寫日期,並於10月28日(星期五)報到時繳交報名表簽名之正本,屆時並請出示身分證及學生證,以進行人別確認。

  1. 遴選方式:經審查符合參加資格且提交完整報名資料者,依線上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2. 公告及通知:錄取結果將公告在僑務委員會官方網站及FB粉絲專頁,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未錄取者不予通知,如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3. 主辦及承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內容之權利。
  4. 參加本活動且全勤之學員,如符合僑務委員會112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資格並報名參加者,得納入甄選之重要考量。
  1. 活動費用:本活動錄取學員免付報名費,惟須自行負擔每日往返活動地點之交通費用。活動期間將為學員投保保額新臺幣200萬元之意外險及新臺幣20萬元之意外醫療險。
  2. 活動聯絡人:

黃婉瑜小姐02-23660812分機459 alice_huang@nasme.org.tw

趙政忠先生02-23660812分機454 north_jhao@nasme.org.tw

僑務委員會111年僑務青年研習營報名表

姓名

性別

□男□女□跨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辦理保險用)

聯絡電話

手機:           (H):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

□□□

就讀學校/

最高學歷學校

系所

年級

緊急聯絡人

姓名:       關係:       手機:

每日午餐主餐

10/28(五)請擇一勾選:□味噌乳酪豬排 □青醬鲂魚 □素炒飯(全素請註記) □素炒麵(全素請註記)

10/29(六)享用自助餐

參加活動者

聲明事項

本人申請參加「僑務委員會111年僑務青年研習營」,為利相關作業進行,同意約定如下:

  1. 本人願恪遵活動相關規定及工作人員指導,如活動期間因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及工作人員指導,致生糾紛、危險、意外傷害與危及生命等情事願自負全責,並且同意本人家長、監護人、繼承人及相關第三人均不得要求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及活動期間善意接待或演講之個人、單位及團體等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本人因個人行為所導致之前開情事涉訟,本人願自負完全法律責任;如因而致僑務委員會或第三人受有損害,本人亦願自負完全法律責任;如僑務委員會因此涉訟時,本人負有協助僑務委員會訴訟之義務。
  2. 本人瞭解僑務委員會為辦理本活動及提供僑務委員會進行業務推廣與交流,自報名至參加活動期間所填報及繳交之所有文件資料涉及本人個人資料者,其蒐集、處理及利用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如僑務委員會有業務相關需求,本人同意僑務委員會將本人之電子郵件地址提供予聯繫利用,利用地區不限,利用時間為永久。
  3. 本人瞭解僑務委員會為辦理本活動及提供僑務委員會進行業務推廣與交流,使用本人個人肖像及聲音(包含照片及動態影像)依著作權法規定,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為重製、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散布等方式之利用,以及著作權法賦予著作人所擁有之權益,且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本人同意,惟必須尊重本人個人形象,不得發表於非正當管道(如情色書刊或網站、交友網站或違反社會風俗之貼圖網站等)。

本人已詳閱上述聲明事項,瞭解並同意相關內容。

請親筆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