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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13-高雄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小組第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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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1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開會事由

高雄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小組第1次會議

開會時間

113/5/13(一)09:30

開會地點

龍華國中

主持人

教育局局長 謝文斌

本會出席代表

黃瑋升 老師

會議內容摘要

壹、工作報告: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2點之規定略以,學校得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通過教育局辦理教師甄選,並應於規定期限前提出委託書。查本市自104學年度辦理市立國中教師聯合甄選(專任輔導教師)後,即因超額情形嚴峻,未再辦理國中教師聯合甄選。

二、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4條第2項規定略以,國民中學得視需要,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改聘代理教師、兼任、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輔助教學工作之臨時人員。

三、本市國中一般類科教師113學年度辦理超額介聘及市內介聘完竣後,員額控管比例超過8%之學校,計有旗津國中等26校(含偏遠地區11校)。其中旗津、潮寮、大洲、田寮、寶來、茂林、那瑪夏、桃源、甲仙國中及六龜高中國中部等10校業於113年度全國介聘開列單調缺額25名,供他縣市教師調入。

四、倘未計列上開10校員額,本市國中一般類科教師員額控管比例約6%;另 113學年度本市國中一般類科超額教師計有24校35人,經本局採行超額暫留原校方案後,總額超額教師成功介聘計有14人、單科超額教師成功介聘計有12人。

五、本市國中一般類科教師超額情形,自105學年度迄今雖已見逐漸趨緩,惟本市控管員額比例仍未達8%,復考量今年及明年新生為龍年出生,預計113、114學年度增班後,115學年度之後本市國中班級數亦將再度減班,爰本局將予以適度控管員額,以因應未來減班超額情形。

六、承上,因應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自111學年度納入部定課程,惟為完備本市國中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師資,爰113學年度僅辦理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師甄選。

七、本次會議先行擬訂國中教師聯合甄選期程、簡章及其他甄選事宜,以利甄選作業順利推行,至於教師甄選缺額及開缺學校依往例授權主管科確認後再列入(*預計於5月底前確認開缺學校)。

貳、提案討論:(*決議文字仍以教育局會議紀錄為準。)

案  由:有關「高雄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草案)」案,提請討論。(提案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說  明:

一、參酌「高雄市10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高雄市112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臺北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簡章」、「新北市立國民中學113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簡章」、「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等據以研訂簡章內容如附件。

二、「高雄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草案)」與「高雄市10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差異重點略以:

(一)為維護考場環境與秩序,不開放初、複試陪考。

(二)調整初試報名費為新臺幣1,200元。(本次僅辦理一考科,報名人數較少)

(三)調整初試加分條件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具第二張(含以上)教師證書者」及「近3年取得教育部師鐸獎或教學卓越獎者」。持英語能力證明、具原住民身分且取得原住民族語認證不另加分。

(四)調整複試考科為試教及口試(試教佔複試成績60%、口試佔複試成績40%)。

(五)調整成績複查費為每項新臺幣100元。

(六)提高複試錄取門檻至70分。

(七)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5條規定略以,公立學校現職教師申請介聘之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年資之規定,係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但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合併採計至多二學期。爰調整分發年限得採計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至多2學期。

決  議:修正後通過。

(*高雄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擬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公布,初試網路登錄報名及繳費時間為113年6月5日(星期三)9:00起至6月13日(星期四)12:00止,請有意願之教師報名參加。)

參、臨時動議:(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