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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23-高雄市115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小組第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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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開會事由

高雄市115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小組第2次會議

開會時間

115/4/23(四)上午10:30

開會地點

鳳山行政中心二樓青年局會議室B

主持人

教育局副局長 國中組召集人吳文靜

本會出席代表

劉晏城老師

會議內容摘要

壹、業務報告: 

一、115學年度國中超額教師介聘作業於115年4月18日(星期六)辦理完竣,一般類科超額介聘9人,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超額介聘4人,介聘結果如附件一(p4)、二(p5)。另英文類科超額教師計有1名申請返回原校(甲仙國中超額回任至南隆國中)。

二、115學年度「原住民教師介聘」、「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及「原住民地區學校或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學校進用取得語言能力認證教師介聘」無開列缺額;另旗山國中開列1名「身心障礙人員進用未足額學校身心障礙師資介聘」缺額(生物缺),無教師報名優先介聘。

三、教師介聘他縣市積分審查作業訂於115年4月28日(星期二)半天及4月29日(星期三)全天辦理,115年5月11、12日(星期一、二)召開協調會議(視訊會議)辦理介聘教師電腦媒合作業,115年6月11日(星期四)辦理確認會議。

貳、提案討論:(*決議文字仍以教育局會議紀錄為準。)

案由一:有關115學年度教師市內介聘案,請審議。

說  明:

一、115學年度委託市內教師介聘學校計63校(一般58校,特殊學校2校-楠梓特教、成功特教,位於本市之中央權管學校3校-高餐大附中、中山大附中及中正預校)。        

二、市內介聘開列缺額288名(國文56、英語33、本土語文-閩南語文10、數學34、地理6、公民13、歷史7、生物10、理化30、地球2、健教8、體育8、輔導3、童軍7、家政6、視覺藝術10、音樂9、表演藝術3、生活科技17、資訊科技16、身心障礙類9名及資賦優異類44名)(附件三、四、五,p6-p12)。

三、有關115學年度教師申請市內介聘積分審查,說明如下:

(一)上網登錄申請參加市內教師介聘人數計252人(一般類科教師203人、專任輔導教師18人、資賦優異4人及身心障礙類27人),扣除放棄及未選填志願者,符合介聘資格者計199人(一般類科教師162人、專任輔導教師14人、資賦優異4人及身心障礙類19人)。申請參加「本市公立國中教師與位於本市之隸屬於中央部會權管學校教師互調」者之本市國中學校教師計4人,中央權管學校教師計3人(附件六,p13)。

(二)1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辦理積分審查作業,實際到現場審查人數計148人(一般類科教師118人,專任輔導教師12人,身心障礙類15人、資賦優異類3人)。

四、市內教師介聘分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電腦介聘作業由電腦小組協助執行(先行處理各校開列之單調缺後,繼續處理審查通過教師之六角調、五角調、四角調、三角調及互調)。第二階段本市公立國中教師與位於本市之隸屬於中央部會權管學校教師互調,依教師積分高低,進行志願媒合。

五、市內介聘結果名單訂於115年4月23日(星期四)確認後於下午5時前上網公告並於115年4月27日(星期一)函知各相關學校,各校召開教評會審查後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將審查結果送本局。

決  議:照案通過。

參、臨時動議:

案   由:有關左營國中超額教師教評會審議不同意聘任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以下稱超額作業規範)第10點規定,超額介聘之教師除有教師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外,學校教評會不得拒絕。

二、次查超額作業規範第11點規定,超額教師經介聘成功後不得放棄,應依通知期限至各介聘服務學校報到。

三、經查該師無教師法第30條事由,依超額作業規範第10點規定,學校教評會不得拒絕。

決  議:該師無教師法第30條事由,依規定學校教評會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