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開會事由 | 高雄市115學年度國小教育階段(含大班升國小一年級)集中式特教班統一安置分發作業 |
開會時間 | 115/3/3(二)上午09:30 |
開會地點 | 仁武特殊教育學校職訓大樓3樓中辦會議室 |
主持人 | 教育局科長 蔣麗蓉 |
本會出席代表 | 吳凱瓴 老師 |
會議內容摘要 | 壹、業務報告: 一、本中心依據「高雄市114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殊教育幼兒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下稱學前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於115年1月19日(星期一)至115年1月23日(星期五)召開初步評估鑑定安置會議共審議1382案(含退件1案),有4案在初評會議後發文補提報,排入複審會議審議。有1258案接受初步評估鑑定安置會議決議,餘124案於期限內至資訊網點選申請複審,共128案排入複審會議審議。 二、本中心依據「高雄市114學年度國民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工作(下稱實施計畫)第伍點規定於1115年1月7日(三)至115年1月16日(五)召開初步評估鑑定安置會議,共審議2371案,其中2172案接受初步評估鑑定安置會議決議,199案申請複審,並經115年2月2日(一)至115年2月12日(四)召開鑑定安置會議。 三、經上述會議審議,學前136案、國教4案共140案為決議適合安置於國小教育階段集中式特教班。 四、本局為辦理國小教育階段集中式特教班統一安置分發作業,特召開本會議並邀請高雄市教師團體代表及家長團體代表出席。 貳、提案討論:(*決議文字仍以教育局會議紀錄為準。) 案由:有關高雄市115學年度國小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集中式特教班統一安置分發作業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實施計畫第陸點之規定略以,請設有集中式特教班之學校於115年1月23日(星期五)至115年2月3日(星期二)至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檢核集中式特教班學生數。 二、經本市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為身心障礙幼兒者,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以就近安置身心障礙幼兒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以下例外情形得安置身心障礙幼兒於非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 1. 經社會局或教育局核定之保護個案或特殊個案(需檢附相關公文)。 2. 父母為教職員,隨父母工作地就讀(請提報學校確實核查)。 3. 欲安置集中式特教班者依 google 地圖實際開車距離就近入學。 三、經檢核後,115學年度設有國小教育階段集中式特教班共84班,可開列缺額共227名(如附件3),以供決議適合安置於國小教育階段集中式特教班之學前教育階段136案及國小教育階段鑑定安置4案進行電腦分發。 四、上述電腦分發原則將依據實施計畫之安置原則規定依序進行。 1. 優先保留特教班缺額予保護個案、延長修業年限通過及校內(階段內)不同班型轉安置者。 2. 跨階段升小一與國小階段個案(或跨階段升國一與國中階段個案)同時間公開進行集中式特教班統一安置會議,依據就近安置原則google距離比序由近至遠進行安置,距離最近者優先安置。 決議:9位皆以第六順位志願,但仍未安置成功;須再協助家長提供其他區域開列缺額進行安置。 參、臨時動議:(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