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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21-研商高雄市教保服務機構提供過夜托育服務可行性相關事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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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開會事由

研商高雄市教保服務機構提供過夜托育服務可行性相關事項會議

開會時間

115/4/21(二)下午02:00

開會地點

高雄市前金區建國國民小學5樓視聽教室

主持人

教育局副局長 劉靜文

本會出席代表

張雯婷 老師

會議內容摘要

壹、業務報告: 

本局於115年2月24日接獲許議員采蓁詢問幼兒園提供過夜服務事宜之可行性,並因應家長托育需求多元化,爰召集相關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師會及幼教相關協會團體研議。

貳、提案討論:(*決議文字仍以教育局會議紀錄為準。)

案由:有關高雄市教保服務機構提供過夜托育服務之可行性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5條之規定略以:幼兒園得視園內設施設備與人力資源及幼兒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之需求,經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提供幼兒過夜服務。

二、經查其他五都,目前均無推動「常態性過夜幼兒園」的托育政策,市面上存在的過夜托育主要係以「在宅保母」或「少數私立機構臨時專案」為主。

三、本局已草擬修正本市私立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許可申請須知之內容,請出席人員針對教保服務機構辦理過夜托育服務之可行性提供建議。

決議:綜整各單位建議後,另行公告。

參、臨時動議:(無)

本會訴求

一、雖然「過夜托育服務」之需求越來越明顯,但由教保服務機構提供本服務並不可行。

二、若教保服務機構提供「過夜托育服務」,將不再只是延長照顧,而是轉變為24小時運作;以目前體制能量,不論在整體安全、人力安排、行政管理,皆難以負荷。

備註

附件-教育局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