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

302  14 鄭之皓

我是個幸福的孩子,父母給了我雙腳,使我能夠走路。仔細觀察,走路也是挺有趣味:腳跟著地,延續足弓的是腳掌,別忘了可愛的腳趾!當腳趾也貼地時,腳跟也跟著起身,然後把腳掌抬起。多麼美妙流暢的過程!不斷重複:左、右、左、右--竟能移動一整個巨大身軀。

最有趣味的,莫過於赤腳走路了!把那臭襪子脫掉吧!那從小就被襪子保護的腳底,柔嫩的有如貴妃,養在深閨人未識!何不踏一踏泥土、涉一涉溪水、踩一踩磁磚、走一走沙灘,讓每個熟悉的地方,在腳底踩成驚奇之旅,彷彿走入未知的世界,每走一步,都是一場遊戲。

慢慢的,當成散步一樣。千萬別著急,否則無法仔細享受。走路的獨特情趣,是腦中思慮,讓它隨著迎面而來的微風,飄散;壓力,讓它隨著腳印,遺留在後方;最後剩下充滿腦內啡的靈,那些精、氣、神的怪東西也不會出現,只是很單純的享受步行--這就是走路的最高境界。

選一個悠閒的時段,出去走走吧!別忘了帶著雙腳,和一顆無盡透明的心,把第一步跨出去!接著就讓雙腳,帶著我們前進吧!

評語:本文著眼點獨到,情調輕鬆真切,以「趣味」為線索,把焦點凝聚在「走路」一事上,不涉及太多外在環境的變化,而是內化成個人樂活的品味,頗有徐志摩「翡冷翠山居閒話」的情致。

307  06 胡耀仁

我一出生便雙腳殘疾,行動不便,也曾夢想如同個正常人漫遊在這都市,然而我不能腳踏實地「親腳」感受那地上的踏實,我只能推著輪椅,但一路上我遇見形形色色的人們,這世界一切的美好驅動我的腳步,我雖無雙腳能正常地走路,但輪椅帶著我「走」,讓我更珍惜路上的每一刻。

當看到平常人能悠哉地走路時,我曾經貶低自己身價,恨自己雙腳不成鋼,總想著一死了之,但隨著眼前景色千變萬化,我就越想向前一窺究竟,就算是只能坐在輪椅上,我也要用雙手驅動雙輪往前走,因為我知道前方有聲音呼喚著我,而我就是靠著此一信念堅定活下去!

走路或許對許多人來說如家常便飯,但對一位殘疾者來說如癡人說夢,天天幻想著在都市裡漫步,許多人可能對眼前景象毫無眷戀,但在行動不自如的人眼裡,是多麼可遇不可求啊!我的視線高度雖然比正常人「矮」,卻讓我可以用「小孩子」的高度看世界,看出自己的童心與純真,

我沒辦法跨大步走路,所以越是加以珍惜身旁的事物,越是難以得到,越是加以珍惜,我秉持這一信念,坐輪椅漫遊在這都市,我走不遠,所以看得深,「走路」,就是活下去的動力。

評語:散文無論虛構或寫實,只要能打動人心,都是好作品。本文以身障者為題材,以不能「走」的身份,描寫另一種類型的「走路」,取材獨到。若嘗試以「事件」取代「敘述」,情感部分當更能引起讀者共鳴!

307  18 吳巧薇

我愛走路,我喜歡一個人走路,我沉醉在邊走邊哼著歌的小徑。

從小到大,學校都在走路能到達的距離,每天早上,提著裝便當的袋子,往學校出發。我喜歡我的腳和地面吻合的感覺;我喜歡當我移動時,風輕拂我髮絲的感覺;我更喜歡,沉浸在我小小的世界裡。

我總是慢慢地走,因為我喜歡我的旅行,不想這麼快就到終點。有時,我會觀察迎面而來的人,猜想他們的心情;有時,我看著路旁的小樹搖曳,如浮萍般懶散的漂著,搖動著;也有時,我什麼景致都不看,眼底只有我的腳和即將步上的小徑,一邊哼著歌,把自己隔離在自己的小世界,是一件多麼放鬆且幸福的事呢?

對我來說,「走路」就像是給心靈做按摩,舒緩每天的緊繃,為枯燥無味的世界加了幾分色彩。我愛走路,而且它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評語:本文是平易流暢的小品,具有清淡而生活化的小趣味,使讀者在無壓力的情緒下,進入作者的悠然情境。第二段的「我喜歡、我喜歡、我更喜歡」,第三段的「有時、有時、也有時」形成有節奏的排比,使文章的進行隨著腳步形成音樂的效果。

307  33 許雅晴

關於走路,對我而言總是一件太溫柔的事。

喜歡牽著一個人走著,走在烈日晴空的夏季道路,走在寒風刺骨的冬日走廊,喜歡把自己和另一人的回憶走成一條太過溫柔的路。

走路,是一種記憶的方式。一條羊腸小徑,或許在一開始的時候並不是一條路,然而,若在某日,一個男孩以一種羞澀遞給自己一張青春的信條,此後,你常常走它,以走路的方式去回味自己當下的表情,去記憶住那刻男孩被陽光照耀得燦爛的模樣。那麼,它就不再只是羊腸小徑,它在心中被走成了一條路。

走路,可以是並肩的走著、成群的走著,或者孤單的走著。那麼,在十七、八歲的世界裡,我喜歡並肩的走著。

世界如此廣大,結隊之後深怕下一秒便要各奔東西,獨身一人卻不知何去何從,於是總該有一個人,陪著自己走著,手牽著手、肩並著肩,把全世界走成一個大無畏的姿態。在往後,驀然回首從前,走過的路便鮮活起來,又是被記憶而在心中走成的一條條道路。

走路,日復一日的,我不斷累積自己走過的路,接著在心中拓展為一張地圖,名為人生。於是當有人來問我,我過得如何?我便能攤開這張地圖,然後訴說起我怎麼把一條條羊腸小徑走成一條條太過溫柔的路。

評語:將具體的「路」,轉變為抽象的「情感之路」,擴展了題目的層次,筆調柔美淡雅,結構環環相扣。每一段的結尾都著意呼應主題,如同花瓣環繞花心,各自伸展又不離其宗,令人驚豔!

317  24 周妤柔

「走--走--走、走、走,我們大手拉小手……,」牽著彼此的手,甩上甩下,不時還像旋轉木馬繞了幾圈,兒時的童言童語、嬉皮玩樂的奔跑在大街小巷,把每一輛車都當成吃人的大妖怪,而每一條馬路都變成無底的深淵。

走在路上是我們的遊戲時間,不論在都市、鄉村,或是森林,所改變的不過是過關的難易度,從起點到終點的過程都是一次次的冒險,而目的地不過是為了下一個冒險而準備的。我在尋找的不是終點而是過程,但曾幾何時我卻忘了過程而追尋終點呢?

長大的過程壓力隨之增加,不論是課業、人際、家庭,甚至是自己對自己,要求是與日俱增,「噹--噹--噹--回家嚕!」從學校到家裡是一路的奔馳、跳躍,恨不得如大鵬展翅般一飛衝天,直達家裡,為了是多五分鐘的時間看書、休息,似乎都遺忘了路上、路旁有什麼。

有次的運動傷害使我無法快速走動,還得靠根柺杖才能撐起自己,一步又一步,舉步維艱的我卻發現了不一樣的心境,看著昔日所變成的怪獸如今更加火爆危險,連下個階梯都成了跳層樓的恐懼,那樣冒險犯難的精神又回來了。

走路不再是為了走而走,而是為了挑戰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度過難關,一次又一次的增加想像力而成的,現在,我又更喜歡走路!

評語:將「走路」引伸為對成長的追尋與反思:童趣的消失、對路程的無感。在第三段寫出生活緊湊的壓力與無奈,喚起讀者的共鳴。第四段由破而立,寫在運動傷害後「因禍得福」的體會,可在轉折處再仔細摹寫動作與心境,塑造更有說服力的畫面感。

317  34 許芷瑄

台北車站附近,人潮擁擠,大多數的人都是面無表情、快速地擺動雙腿朝著目的地前進,「啊!」狠狠的被撞了一下,撞人的人非但沒有一聲抱歉,還用眼神訴說著「誰叫你走那麼慢」,頓時心中充滿無奈。

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如今我已學會,人多時快速行走,人少時隨便亂走。邊聽著音樂,邊隨著音樂的節奏走路,是我最喜歡的一件事,雖然說「馬路如虎口」,但我依舊樂此不疲。生活在繁忙的世界中,圖得了一個悠閒的時刻,誰也不願被奪走吧!每當開始走路時,心中的煩悶、不滿,都會隨著一步一步的腳印慢慢消散,腦中像射進了一道金黃色的陽光,照耀每個角落、每個黑暗,再難解的疑難雜症,通通不再是問題。

習慣了那種閒情,有時候難免會不注意路況,「吱!」剎車聲灌進我的腦海,腳像是被綁上了好幾公斤的鉛塊,動不了,幸好車子在離我幾公分前停住,「同學,走路要看路!」從那次後,我依舊享受著走路的快感,唯一不同的是我的眼睛會時時警戒著馬路上的老虎,讓牠們不再有機會把我吃下肚。

我喜歡走路,更喜歡走路帶給我的悠閒時光,享受著慢活的時間,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評語:以對比的手法,在忙亂的外在世界中,走出自得其樂的悠閒。運用聲音「啊!」「吱!」與作者隨著「音樂」奏路,作為銜接段落的線索,使文章連貫流暢,也能凸顯標點的靈活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