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規章簡介 4
1.隊伍資格 5
1.1參賽選手資格 5
1.2 參賽資格 5
2.獎金 5
2.1 賽事獎金 5
2.2 賽事補助 6
3.陣容規則 7
3.1 隊伍資格 7
3.2 名單要求 7
3.3 名單提交 7
3.4 師長與教練 8
3.5 單日人員調整 8
3.6 隊伍名稱與選手名稱 8
3.7 參賽選手資料備註 9
3.8 先發選手出戰請假規範 9
4. 選手設備 10
4.1 校園聯賽的線上賽比賽設備及規範 10
4.2 線下賽賽事設備使用 11
4.3 選手與教練服裝 12
4.4 選手帳號 12
4.7 視訊與音訊控制 13
4.8 設備干預 13
5. 比賽區域 14
5.1 比賽區域 14
6. 賽事結構 15
6.1 術語釋義 15
6.2 各階段詳解 15
6.3 升降賽 16
6.4 賽事規章依循排序 17
6.5 延賽補賽 17
6.6 判決棄賽 17
7. 比賽進程 17
7.1 賽程修改 18
7.2 報到流程 18
7.3 賽事執行 18
7.4 比賽版本 19
7.5 賽前準備 19
7.6 比賽對戰模式說明 21
8. 遊戲規則 22
8.1 術語釋義 22
8.2 遊戲成立 22
8.3 暫停規範 22
8.4 時光回溯 24
8.5 遊戲結束後程序 25
8.6 贊助商 25
9. 選手行為 26
9. 不正當行為的懲處 26
9.1 不公平的競賽行為 26
9.2 違規遊戲行為 29
9.3 不專業/違法的行為 30
9.4 博弈相關 32
9.5 發佈權 32
10. 最後條約 32
10.1 修改、判定罰則的決定權 32
10.2 罰則 32
10.3 處罰 33
11. 附件 33
規章簡介
此份ACS 校園聯賽規章(下稱本規章)適用於每一季度參與傳說對決 ACS 校園聯賽(下稱校園聯賽或ACS)參賽資格的隊伍,以及他們的管理人員、教練、選手或者其他雇員。
本規章是由新加坡商競舞電競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下稱官方)為傳說對決的校園競技比賽制定,以作為校園聯賽統一使用且標準化的規章。
為了確保官方為校園聯賽所建立系統的完整性,並保證隊伍間較量的公平性。標準化的規章有益於所有參與到校園聯賽比賽中的各個角色,包括隊伍、選手以及管理者。 而選手及教練與學校(校隊)之間的約定條款由雙方自行決定。
賽事時程每年分為夏季賽及冬季賽。
ACS 夏季賽賽季為01月至05月,期間將分為「資格賽」、「升降賽」、「例行賽」、「季後賽」、「準決暨總決賽」五個階段,預定期間如下:
- 01月至02月期中為期一週為「資格賽」
- 02月至03月為期一週為「升降賽」
- 03月至05月為「例行賽」
- 05月為期一週為「季後賽」
- 05月為期一天為「準決暨總決賽」
ACS 冬季賽賽季為08月至11月,期間將分為「資格賽」、「升降賽」、「例行賽」、「季後賽」、「準決暨總決賽」五個階段,預定期間如下:
- 08月至09月期中為期一週為「資格賽」
- 08月至09月為期一週為「升降賽」
- 09月至10月為「例行賽」
- 10月至11月為期一週為「季後賽」
- 10月至11月為期一天為「準決暨總決賽」
實際賽季時間,依據當下官方公告為準。
1.隊伍資格
為了獲得校園聯賽的參賽資格,每名選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1參賽選手資格
- 所有參加校園聯賽的選手必須年滿 12 足歲,且非完全行為能力者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賽。
- 學籍:具有就讀學校學籍之高級中等學校、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 若為曾登錄並出賽「ACS校園聯賽」之學生,且轉學、重讀或重考者,於新學校若欲再次參加聯賽,必須等待下一個「ACS 校園聯賽」新賽季結束後方能登錄於ACS參賽隊伍中。
例如小明原代表A校登錄於2020年校園聯賽夏季賽,後轉學至B校,若要代表B校登錄參賽需等待2020年冬季聯賽結束後,始能登錄。
- 選手如有下列情形者,不受上述限制,惟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使得參賽:
(一)因法律防治輔導轉學之學生。
(二)原就讀之學校係因教育部諭令停招、解散之學生。
(三)已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獲核准學校停招、停辦之學生。
(四)應屆畢業生,因升學而換校所就讀之學生。
(五)取得前登錄隊伍之同意登錄證明。
(六)其他經官方給予特別豁免之情況。
1.2 參賽資格
- 每位參加校園聯賽的選手都必須由校方師長(校方師長意指:各學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電競班負責主任或是任何能代表學校或系所之師長,以下簡稱校方師長或師長)認可並推派代表校方隊伍參賽。
- 參賽繳交資料包含以下:
- 登錄資料線上表單
- 「傳說對決 ACS校園聯賽」 登錄資料確認書(親簽) 正本
- 參賽合約正本(獲得例行賽資格之隊伍)
- 參賽選手不得為現役 GCS 職業聯賽之選手。
- 若近兩季內(包含國際賽事)曾登錄 GCS 職業聯賽之選手,需滿足以下規則來取得登錄至 ACS 校園聯賽的資格:
- 年齡需為22 歲以下。
- 與職業戰隊解除登錄達14天以上。(以 GCS職業聯賽官方公告之「正式離隊日」為基準)
- 每隊出賽名單最多僅可擁有 2 名(含)以下近兩季內曾登錄 GCS 職業聯賽(含國際賽事)的選手。
- 參賽隊伍必須與 ACS 另行簽訂書面參賽合約,並同意遵守合約內條款,方可成為校園聯賽正式的校方代表隊伍以參加例行賽。
- 登錄校園聯賽的選手均不可參與非官方許可之任何地區、任何其他 MOBA 遊戲的職業或非職業賽事,若有違規之情況,ACS官方有權拒絕該選手參賽。
2.獎金
2.1 賽事獎金
「ACS校園聯賽夏季賽」總獎金500,000新台幣。
獎金池: | 500,000 |
排名 | 獎金(新台幣) |
校園聯賽冠軍 | 200,000 |
第二名 | 100,000 |
第三名 | 60,000 |
第四名 | 40,000 |
第五到六名 | 27,500 |
第七到八名 | 22,500 |
2.2 賽事補助
- 車馬費補助為參考各地區往返台北之客運或船票票價費用後制定。
- 不同地區的車馬費將根據各地的補助上限金額進行補助,車馬補助會分兩批發放給各隊伍帶領人。
- 車馬費補助對象限定為參賽同學或是隨隊師長與教練,其他非隊伍相關成員則不另提供補助。
- 所有預計申請車馬費補助人,請務必將代領授權書、車馬費補助人相關證件提供給官方,若無按照官方要求之時間前提供資料者將不提供補助,並視同無條件放棄補助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 領取車馬費應填具勞務報酬單,由帶隊師長或教練作為全隊車馬費代領人,並需請全隊伍成員填寫。
北部地區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縣及新竹市: 整季補助為每隊5,000元新台幣 。
中部、東部地區
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花蓮市及花蓮縣: 整季補助為每隊20,000元新台幣 。
南部、東部、離島地區
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金門、馬祖、綠島、小琉球、蘭嶼:整季補助為每隊45,000元新台幣 。
※具體校隊補助派發方式與金額,應以官方與各校簽訂之參賽合約為主。
3.陣容規則
3.1 隊伍資格
「ACS 校園聯賽」將開放 8 支隊伍參加,排名依據每季度當下公告為主。
3.2 名單要求
- 校園聯賽賽季期間,每支隊伍陣容須要維持最少6名選手,其中有 5名選手作為先發,1至4名替補(後補選手),由6至9位共同組成「登錄選手名單」。
- 隊伍內的選手須為同校,可跨日夜間部或校區,但不得跨學籍。(例:台灣大學日間部、夜間部同學可組隊參賽,淡江大學台北校區、蘭陽校區同學可組隊參賽。政大的同學與政大附中的同學不可組隊參賽。)
- 此外還包括一名該校師長與一名教練。
- 例行賽(含加賽)結束前,皆可向ACS校園聯賽申請符合規定的登錄成員與變更成員名單,每隊每週最多申請 1 次,每次最多申請 2 名成員異動。於例行賽第三週賽程結束後,若要登錄新的選手,僅限是近兩季未曾在 GCS 登錄過 (含國際賽事)的新選手。若單一賽季隊伍登錄累積人數超過15人時將不再接受新人員登錄。
- ACS賽季期間若原選手被登錄至GCS,該校隊可補上一位新選手,則此登出及登錄不列入當周人員異動限制。
- 賽季期間若因選手懲處導致參賽人數不足參賽規範,隊伍應優先同時滿足異動限制及補齊至少五位選手完成參賽,若超過異動限制方能補齊五位選手,則不納入異動限制,選手登錄資格皆需符合ACS規章內之登錄規範。
- ACS升降賽及例行賽首輪名單需要在官方指定時間內繳交,並依ACS要求之規格提交隊伍識別圖素供ACS於校園聯賽中使用,包含但不限於用於校園聯賽網站與轉播,若延遲繳交視同放棄登錄隊伍名單,ACS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隊伍若解除或登錄選手,則需以選手正式加入與離隊3天內電子郵件通知ACS 官方,並提供新的隊伍成員名單表格。
3.3 名單提交
- 隊伍比賽先發陣容名單遞交時間不得晚於比賽日前一天之指定時間。名單必須由指定的教練或師長提交。遞交的內容必須包含官方要求的資訊,隊伍名稱、選手路線與隊伍成員在遊戲中使用的名稱(包括準確的拼寫及大小寫)。
- 若欲變更登錄名單,需於週一至週五期間提出申請,申請所需資料包含:完整填寫成員名單資料表、選手學生證明。經官方審核通過將安排至指定地點(台北市內)拍攝選手照。完成以上所有作業後起算 1 個工作日(工作日為週一至週五)後該選手方可上場。
- 在完成選手資料繳交和審核,但尚未完成選手棚拍作業者,選手必須配合官方安排完成棚拍。拒絕棚拍的選手,隊伍將會被警告一次。
- 為確保選手上場前都能有棚拍素材,建議隊伍在距離比賽日 10 天前提出登錄和拍攝申請,實際拍攝日可能受到攝影棚檔期、拍攝人員、校方師長、選手等多方可配合日期而影響,實際可拍攝日期依官方考量現實狀況後通知為準。
- 例行賽結束後成員名單即鎖定,直至總決賽結束前,所有隊伍皆不得變動成員名單。
- 若隊伍提供的資料不符合或未依照本規章或是賽事規範,ACS校園聯賽將視為隊伍未完成登錄選手作業,未完成登錄作業的選手將無法上場出賽。
3.4 師長與教練
- 每支隊伍都要求一名師長與一名教練。
- 師長與教練不可以是GCS職業聯賽隊伍中的現役選手。
- 每名師長與教練只能代表一個電競隊伍,不得同一人同時擔任多支隊伍的師長或教練職務。教練必須出席該隊伍參加的每一場比賽。
- 如果緊急情況下教練無法出席,隊伍必須指派一名臨時教練出席,臨時教練可以是隊伍成員名單中的任一人,包含後勤、替補選手。如果比賽現場沒有(臨時)教練出席,這支隊伍將會受到處罰。
3.5 單日人員調整
隊伍不可在一局比賽進行期間更換選手。若當日賽事為系列賽(Bo賽)則可以透過教練/領隊/師長於任一方主堡被攻破起算三分鐘內和裁判提出一次替換選手之申請,每次申請最多僅能更換兩名選手。
3.6 隊伍名稱與選手名稱
- 隊伍可在比賽帳號中的挑戰者名稱前加 2~3個全形作為隊伍名稱。隊伍名稱只允許包含中文字。
- 挑戰者名稱可以使用英文大小寫字母、數字 0-9 以及底線,單詞之間只可以使用一個空格。包括空格在內,挑戰者名稱需在2-11 個字元內。隊伍名稱、挑戰者名稱以及標籤當中不允許出現額外的特殊字元。
- 隊伍成員在挑戰者名稱中只能擁有一個隊伍名稱。挑戰者名稱以及隊伍名稱不可含有:低俗及色情內容;與傳說對決當中英雄相關或者其他相似的角色名稱;亦不可使用現役傳說對決職業聯賽選手相同名稱;其他可能導致誤解的內容。
- 所有的隊伍名稱以及挑戰者名稱在使用前必須得到官方的許可。
- 只有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名稱才可以進行更改,但在修改前必須得到ACS校園聯賽的許可。
- 校園聯賽參賽隊伍於繳交成員名單後,選手無論何時皆不得隨意更改挑戰者名稱,若需發現挑戰者名稱與繳交的名單不同將不得上場比賽。
3.7 參賽選手資料備註
隊伍及其成員但凡經由登錄或指定而參與校園聯賽,即同意配合官方需求及要求之規格,提供相關照片及選手資料使用於校園聯賽之推廣、直播等相關宣傳媒介,以及校園聯賽網站作為相關網上瀏覽與檢索。參與校園聯賽賽事所完成之一切著作,均同意以官方為著作人,官方除原始取得該等著作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外,並得任意使用參賽選手、教練等人之肖像及姓名於前述著作(含衍生著作)及一切與該等著作相關之用途上。
3.8 先發選手出戰請假規範
- 若因個人因素需請事假,教練僅得以於賽前申請更換該名先發選手,申請時亦需提出相關證明並經官方同意方可執行,則按照規章懲處條例內容懲處。
- 若因法定傳染病、重大疾病等健康因素導致無法出賽,教練得以於賽前申請更換該名先發選手,亦可視選手不便到校狀況評估申請於校外獨立空間參賽,以上皆需提出相關就醫證明並經官方同意方可執行,申請校外獨立空間參賽則依然需符合線上賽設備規範。線下賽事則僅接受更換先發名單,不得申請線上出賽。
- 若因自然天災等不可抗因素導致無法出賽,教練得以於賽前申請更換該名先發選手,亦可視選手不便到校狀況評估申請於校外獨立空間參賽,申請時亦需提出相關證明並經官方同意方可執行,申請校外獨立空間參賽則依然需符合線上賽設備規範。線下賽事則僅接受更換先發名單,不得申請線上出賽。
4. 選手設備
4.1 校園聯賽的線上賽比賽設備及規範
校園聯賽參賽選手在線上賽中的比賽設備,將由校園聯賽或參賽隊伍自行準備。設備包括:
官方提供:
參賽隊伍提供:
- 比賽用手機
- 頭戴式耳機、及/或入耳式耳機
- 現場監控攝像設備,需包含可雙向即時語音溝通的功能
應線下比賽環境要求,校園聯賽將提供以下類別的設備,供其在校園聯賽的勝敗部決賽後比賽中使用。包括:
- 競賽用手機
- 頭戴式耳機、及/或入耳式耳機、及/或麥克風
所有官方提供的設備將由官方選定。
4.1.1 線上賽比賽規範
- 線上賽包含資格賽、升降賽、例行賽、季後賽。
- 線上賽的行動裝置使用參賽隊伍之設備。遊戲對戰禁止使用任何輔助裝置,如搖桿、手把等。 校園聯賽進行期間請遵守裁判(官方工作人員)指示。
- 在比賽區域內,選手若使用或者佩戴任何頭戴式耳機、入耳式耳機以及/或者麥克風進行賽事間的溝通,僅限使用官方提供之Discord頻道,此頻道比賽期間除了官方與進行比賽的五位選手和官方許可人員外,禁止任何人員進入該對話頻道。
- 選手需於比賽期間全程開啟攝像鏡頭與遊戲螢幕分享畫面,隨時供裁判檢驗身份, 完成對戰後,需等待裁判提出比賽結束的指令,方能關閉攝像鏡頭與遊戲螢幕分享畫面。
- 攝像鏡頭需完整看見五位比賽成員的臉部與競賽設備(手機),若無法提供視訊 者,則判定淘汰。
- 螢幕分享畫面需清楚看見五位參賽成員的遊戲畫面,若無法提供螢幕分享者,則判定淘汰。
- 參賽者須全數待在同一地點進行校園聯賽之賽事。
- 若於比賽期間有發生攝像鏡頭關閉、麥克風關閉、非比賽成員與選手進行溝通或任何訊息傳遞、選手以不洽當的方式獲知可能影響比賽公平的訊息…等違反賽事公平之情況,比賽將立即暫停,官方將視情況給予警告、裁定勝敗、禁賽、解除後續參賽資格等懲處。
- 選手及隊伍所擁有的,任何具有或者顯示傳說對決競爭對手公司與品牌的名稱、相似物和標識的硬體與設備都不允許帶入比賽區域。
4.1.2 設備故障規範
例行賽隊伍方需自行準備賽事用的攝像鏡頭、手機進行賽事,如果隊伍成員在任何時刻懷疑出現了設備或者技術故障,選手或官方人員可以要求對此狀況進行設備替換或調整,替換時間不得超過 5 分鐘,若超過 5 分鐘者無法完成設備替換之隊伍則該場之比賽進程將由 ACS 校園聯賽定奪是否延長暫停時間、或在現有環境設備下繼續比賽或裁決勝敗。
4.2 線下賽賽事設備使用
4.2.1線下賽規範
- 線下賽包含準決暨總決賽。
- 在比賽區域內,選手不得攜帶、使用或者佩戴非官方提供的任何頭戴式耳機、入耳式耳機以及/或者麥克風,及智慧手錶等可對外通訊的硬體設備。
選手及隊伍所擁有的,任何具有或者顯示傳說對決競爭對手公司與品牌的名稱、相似物和標識的硬體與設備都不允許帶入比賽區域。
4.2.2設備使用
- 比賽期間選手們僅允許在手機上執行傳說對決遊戲程式及比賽指定之通訊軟體。
- 選手們不允許在官方手機上安裝任何程式,只能使用官方提供的程式。
- 比賽時除官方統一提供的物品(例如止滑粉)外,選手不得在手部(會觸碰到手機螢幕的肢體)配戴或塗抹任何未經官方事前同意的物品。
- 比賽現場準備的所有設備及相關比賽用品皆屬官方之財產,選手不得因任何原因對其破壞,或安裝任何其他軟體。也不得於手機外觀上增加任何非官方準備的物品,包含但不限於外殼、保護貼等。
- 選手可攜帶便條、紙張進入比賽對戰區域,但於禁角/選角(Ban / Pick,以下統稱BP)階段結束後由教練統一收齊帶離比賽對戰區域,桌面與手機上都不可留置聯賽許可外之任何物品。
- 遊戲內指定統一設定規範,選手不得擅自改動,若因系統更新而內容改動則依當下指示調整:
1. 高清顯示:2-高
2. 畫面品質:3-高
3. 粒子品質:3-高
4. 高幀率模式:極高
4.2.3 設備技術測試
- 每一場對戰開始前,先發選手必須親自針對設備進行技術檢驗,及務必遵守裁判告知之測試時間,並由現場裁判及官方技術人員協助分析並排除問題,必要時可由技術人員更換配備,此階段定義為賽前測試。
4.3 選手與教練服裝
- 在校園聯賽比賽期間、賽前及賽後校園聯賽所進行的採訪當中,選手必須穿著正式的隊服。
- 如果隊伍沒有制式的隊服長褲,選手必須穿著學校制服或運動服長褲以及覆蓋腳趾的鞋子。
- 所有先發選手在比賽進行期間必須全程身著比賽服。比賽服包括內衫、隊服、隊伍外套和隊伍長褲。為避免混淆,以下服裝會被認為不合時宜:寬鬆的運動褲和睡褲等。
- 除非得到了官方事前的肯定。隊伍成員穿著的隊服和所有其他服裝受到下面第 9 章節中規定的限制,而且將會受到官方的檢查和裁定。
- 官方擁有對所有隊伍服裝的最終決定權。
- 教練在出席賽事時必須穿著西裝外套。並且需要得到官方的認可。
4.4 選手帳號
- 校園聯賽將會為選手準備比賽用的超級帳號(下稱比賽帳號)。選手需要將比賽帳號按照自己的偏好進行設定。帳號的挑戰者名稱在選手提交後,須在官方批准後方能使用。
4.4.1比賽帳號規範
- 不能送禮至任何非官方提供的帳號,若有不當送禮行為之帳號,除取消下一次的點券補助外,並將刪除收禮帳號所收到的道具。
- 遊戲ID嚴禁含有非法、政治性、侵害隱私、妨礙風化之內容或有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規等情事,亦不得使用其他選手、教練、戰隊名稱或會誤導玩家的ID。
- 使用比賽帳號進行排位賽時,只允許單排、與其它比賽帳號或擁有星耀以上排位之一般帳號進行排位賽。
- 嚴禁使用比賽帳號進行帶爬排位、代打、收費、或其它官方認定為不當的帳號使用行為(例如謾罵等違反傳說對決遊戲管理規章或聯賽規章之行為)。
- 無利益交換(涉及金錢或其他有價事物都視為利益交換)的正常遊戲行為(如跟粉絲或路人玩家一起遊戲)可以使用比賽帳號,包含開實況、自主練習。
- 使用比賽帳號不應違反 Garena用戶規定,可在此處找到相關訊息,亦不得發生影響遊戲進行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掛網、以口頭或行為挑釁玩家。如未遵守,帳戶將被回收並依本規章懲處,並且校隊將被禁止申請新的比賽帳號。
- 選手或校隊須自行至信箱領取帳號補助派發,包含但不限造型、新英雄,不得因為自行未領取或其他因素要求重複派發,若有特殊狀況需經過官方同意後方可派發。
- 官方保有比賽帳號管理之最終決定。
- 取名規範為官方統一設置:隊伍名稱+空格+挑戰者名稱,請勿擅自改名。
- 隊伍有責任管理比賽帳號,選手或隊伍成員離開時,需主動回收帳號並向官方申請修改密碼。
- 官方出借每一參賽隊伍10組比賽帳號,隊伍須妥善管理比賽帳號,如於賽期間有違反使用規範或校園聯賽規章,該帳號第一次處以 7 日停權及選手禁賽一局,第二次處以 30 日停權及該選手禁賽一場,第三次該帳號所屬隊伍比賽帳號全數收回。
- 超級號將由冠軍賽結束後回收至下季開賽前提供,若隊伍於休賽期有練習需求可主動於官方指定時間完成申請,逾時不候。休賽期間,倘若有選手違反使用規範或校園聯賽規章,將該帳號所屬隊伍比賽帳號全數收回,且下一季完賽後才可再重新申請。若連續兩季都有違規情況之隊伍,將永不開放休賽期帳號申請使用。
懲處是最終的手段,更期望隊伍和校園聯賽都能透過事前的宣導、教育訓練來避免可能的問題。
4.7 視訊與音訊控制
4.7.1視訊設備
線上賽期間視訊音量選手需保持音量高於最低設置,請依照裁判於賽前與各隊的說明。如果官方認為音量太低,官方有權要求選手調高音量。
4.7.2耳機設備
- 頭戴式耳機必須直接佩戴在選手的耳部,並且在比賽進行過程中保持位置不變。頭戴式耳機附帶的麥克風必須貼近選手的嘴邊,如果官方認為其位置不妥,校園聯賽的官方人員將會調整。選手不得在耳機和耳部之間放置任何物品,包括帽子、圍巾或者其他服飾來妨礙頭戴式耳機的位置。
4.8 設備干預
每局比賽開始後,選手不可以接觸或者操作其他隊友所擁有或者被提供的設備。如果有選手的設備需要尋求説明,應求助於校園聯賽官方。
5. 比賽區域
5.1 比賽區域
比賽對戰區域於比賽期間將會設置為面對觀眾進行比賽。而該區域僅限該場賽事參與比賽的先發選手可以在對戰區域。
選手座位順序為面對舞台『由內而外』依序為:魔龍輔助、魔龍輸出、中路、打野、凱撒。選手入座的人員和順序需和賽前繳交給官方的名單一致。
5.1.1隊伍後勤
校隊師長等等校隊成員或其他經官方許可之人員可於比賽準備作業時到區域內,進入BP階段時,僅可保留一位(替補)教練於該階段給予輔助(不包含一名翻譯人員*),其餘人員必須離開對戰區域,當BP結束後,除該場賽事參賽選手外,均需離開對戰區域。
* 翻譯人員僅能進行翻譯工作,不得參與BP以及戰術討論,裁判有權主觀判定,違者初次給予口頭警告,再犯者計團隊警告乙次且該賽季取消隨行人員進入對戰區域資格。
5.1.2電子設備
選手進入對戰區域前,須將私人手機等3C產品交由校隊後勤保管,不得攜帶或使用私人手機及其他非規定內的軟硬體,例如3C手錶、手環等。為求公平,所有比賽選手不得使用私人通訊方式,需統一使用官方提供之通訊方式進行溝通。
5.1.3休息區域使用規範
線下賽休息區域僅限校隊成員名單和經官方許可之人員可進入,若是校隊邀請之第三方單位(例:廠商、貴賓、家屬)必須於比賽前 1 日向官方提出申請,經核准始得進入。
休息區域內可以飲食,使用完畢後必須將私人物品與垃圾帶離,以保持休息區域整潔。若有特殊清潔(例:飲食濺灑)需求請告知官方,將安排清潔人員處理。
賽事若於非常規場所進行賽事,由官方安排休息區域。
6. 賽事結構
6.1 術語釋義
6.1.1 遊戲
使用傳說戰場地圖進行的一局遊戲,直到下列方式之一產生獲勝方,以第一個發生的為準:(a) 完成最終目標(摧毀主堡);(b) 隊伍被剝奪資格;(c) 判罰獲勝(見 8.5 章節)。
6.1.2 比賽
「場」:係指一完整系列戰比賽,由一個或多個局組成。局數通常為基數,常見為一局制(BO1)、五局三勝制(BO3)或七局四勝制(BO7)。
「局」:係指遊戲內一局之比賽,以攻破敵方主堡或敵方投降為通常勝利條件。
6.1.3 全局BP-巔峰對決
在全局 BP 模式中,單一隊伍在上一輪和之前使用過的英雄,該隊將不得再次使用(另一隊伍不受影響);若是 BO7 的賽制中,當比賽進入第七局,則進入巔峰對決重新開放所有的英雄都可被選取,並啟用 5v5 經典競技模式進行對局。
BP 階段如果隊伍出現錯誤的英雄選擇或禁用,比賽將繼續進行,隊伍不得要求重新 BP。若因遊戲或官方提供之設備造成的錯誤狀況,經裁判確認後重新再次 BP,錯誤發生前的選擇或禁用需維持相同。
6.2 各階段詳解
6.2.1賽制
- 例行賽均為BO3全局BP,八支隊伍將分成兩組進行兩輪組內單循環賽。
- 前一賽季的前四名隊伍將會在S組,夏季升降賽獲勝隊伍將會在A組,第一輪組內單循環賽結束後,將會由S組末兩名與A組頭兩名進行升階挑戰賽(S組第三 VS A組第二、S組第四 VS A組第一),獲勝隊伍將留在S組,落敗隊伍則落入A組進行第二輪組內單循環賽。
- 根據第二輪組內單循環賽賽果,S組四名隊伍將會全部進入季後賽勝部組,A組頭兩名將會落入敗部組等待與勝部組落敗的隊伍對決,A組末兩名則將進入升降賽。例行賽每場比賽的選邊將會由雙方教練於比賽當日的檢錄時間完成擲硬幣選邊。
- 季後賽為雙敗淘汰賽制,進行BO5 全局BP
- 季後賽DAY1:四支S組隊伍為勝部組,由例行賽第一名在官方指定時間內可從其他S組隊伍中自選一支作為對手(M1),若逾時未提供則由官方抽籤決定對戰組合,另兩隊則組為第二場對戰(M2),落敗隊伍進入敗部組。
- 季後賽DAY2:M1及M2中落敗的S組隊伍須與A組一二名進行對戰 (M3 & M4),對戰組合將於第一天賽事結束後抽籤決定。
- 季後賽DAY3:勝部決賽(M5)獲勝隊伍晉級冠軍賽,落敗隊伍則進入準決賽來對決來自敗部決賽(M6)的勝方隊伍。
- M5勝出隊伍則進入冠軍賽的線下BO7-全局BP巔峰對決(M8)
- M6勝出隊伍將與M5落敗隊伍進行線下BO5-全局BP的準決賽(M7)。
- M1至M2場,將會依據例行賽的排名來去決定哪支隊伍具有優先選邊的權利。
- M3至M4場的隊伍將由S組隊伍具有優先選邊的權利。
- M5至M6場的隊伍將會透過擲硬幣的方式來進行選邊,詳見下表。
- M7至M8則為勝部組隊伍(賽程左邊)優先選邊。

6.2.2戰績持平排序規則
- 如果在賽事階段結束後兩支隊伍戰績持平,那麼會優先以雙方的交戰成績決定排名。
- 若戰績並列的隊伍數達到三支以上(含),那麼會考慮涉及隊伍之間的例行賽交戰的各項成績,進行排名。這樣的成績比較,會讓三支以上同分的隊伍根據下方成績比較排序比較到最後,即使在某個排序剩下兩支同分的隊伍,依然需要按照排序完成七項成績比較。
- 成績比較的排序如下:
1. 交戰大分總成績
2. 本季局數勝負差(總勝局數-總敗局數),不包含升階挑戰賽
3. 交戰勝場總時長(越短排序越靠前)
4. 交戰敗場總時長(越長排序越靠前)
5. 交戰總推塔數
6. 交戰總擊殺數
7. 交戰總助攻數
6.3 升降賽
6.3.1 升降賽舉辦時間
6.3.2 升降賽隊伍參賽資格
- 前一賽季的第五至第八名,則必須和當賽季的資格賽順位前四名,共 8 隊伍進行升降賽,最終獲勝的四隊將獲得ACS參賽資格。
- 而再前一個賽季的冠軍隊伍若於前一賽季取得了五~八名,依然無需參加當賽季的升降賽,而升降賽席次將因此減少 1 個席次。
- 如果在遞補過程兩隻隊伍戰績持平,那麼會參考6.2.2戰績持平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6.3.3升降賽賽制
- 《ACS升降賽》採線上賽賽制,將全程轉播,採BO5 全局 BP 單敗淘汰制,由系統判定比賽勝負。
- 使用模式為 5v5 競技模式。
- 《ACS 校園聯賽》隊伍擁有首局優先選擇紅藍方的權利,自第一局結束後三分鐘內將由敗方選邊,由裁判(官方工作人員)開房進行。
6.4 賽事規章依循排序
- 校園傳說、GCS職業聯賽之規則及賽制與本規章彼此獨立,校園聯賽應以本規章為準。
6.5 延賽補賽
- 若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進行賽程,校園聯賽會將無法進行的比賽延後,時間另行公告。
- 部分延賽:若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http://www.dgpa.gov.tw/)公告,當日出賽隊伍原所在地區白日宣布停止上班或上課,則當日該隊伍之賽程依照前述之延賽原則辦理,其餘未受影響之出賽雙方依照原賽程進行比賽。
- 整日延賽:台北市白日或晚上宣布停止上班,該日整日賽程延賽。
- 若有特殊之狀況,在考量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各隊伍需盡力配合ACS校園聯賽之指示出賽。
6.6 判決棄賽
若單一隊伍遭判決棄賽,則另一隊為獲勝方,將會直接獲得該場比賽獲勝的最大勝局(例如:BO3為 2-0,BO5為3-0,BO7為4-0)。若交戰的兩隊都棄賽,則將共同判敗無勝局積分(0-0)。棄權的比賽不會記錄其他數據。
7. 比賽進程
7.1 賽程修改
官方有權決定是否重新安排某一天的賽程、及/或調整校園聯賽的比賽日日期、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比賽賽程。如果校園聯賽的賽程會進行修改,官方會儘快通知全部的隊伍。
7.2 報到流程
7.2.1 抵達比賽場會場
參加校園聯賽的隊伍正式名單當中的成員必須在官方規定的時間前抵達指定的比賽會場。
7.2.2 報到
- 例行賽與季後賽期間將進行線上報到,報到時間內未報到之隊伍(含登錄選手人數未滿五人時),視為棄賽。
- 線上報到的平台為:官方指定 Discord 群,校園聯賽的隊伍已於報名時登錄的隊伍負責師長信箱中收到官方 LINE群組與Discord群邀請與其他報到注意事項,還請隨時檢查個人信箱以收到最新賽事相關資訊。
- 報到時,參賽者需開啟視訊鏡頭,並出示學生證或其它包含照片之有效個人身分 證件(例如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未包含照片恕不受理。
- 所有選手均需在報到時間內完成線上簽到(含候補人員),未進行簽到的選手不得上場進行賽事。
7.3 賽事執行
7.3.1裁判職責
裁判是官方人員,負責判斷發生在賽前,賽中以及緊跟賽後發生的比賽相關問題,疑問和情況。他們的責任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 賽前檢查隊伍陣容
- 檢查並監督選手的設備和比賽區域
- 宣佈比賽開始以及本日禁用英雄以及造型
- 指揮比賽中的暫停/繼續
- 對於賽中違反規則的行為進行處罰
- 確認比賽結束以及比賽結果
- 協助處理賽事設備
7.4 比賽版本
- 校園聯賽將會在正式服以最新版本進行。若遭遇正式服維護或特殊狀況導致不適合做為校園聯賽的比賽伺服器,官方有權決定是否更改比賽伺服器,不同的伺服器將有可能導致比賽版本的改變。
- 在正式伺服器中可用時間不超過一週的英雄將被自動禁用。正在進行重製的英雄將由官方判斷是否可用。
- 官方有權決定是否禁用任一英雄、道具或造型,詳細將以ACS校園聯賽在賽前的宣布為主。
- 若因為Bug或其它ACS校園聯賽認定之問題導致英雄、造型或道具禁用,禁用時程將依據修正狀況決定。於問題排除後若英雄或道具無明顯技能組改動則可立即開放,若有明顯技能組改動則至少於排除日起算 7 日以上才可使用。關於禁用的問題,將會由ACS校園聯賽依據個案進行解釋,可在賽前或賽中的任何時間點直接調整限制規範。
7.5 賽前準備
7.5.1準備時間
每場比賽開始前,選手和教練將可進入對戰區域進行賽前測試,需遵從並配合裁判指示於賽前完成準備的項目包含以下內容:
(1) 確認並調整官方所提供設備的狀況,包含手機、耳機、現場所有硬體和環境、網路。
(2) 確認透過耳機的語音溝通功能正常和聲音質量,包含教練溝通耳機。
(3) 調整遊戲內的配置,包含奧義、魔紋…等比賽設定;遊戲基礎、操作…等遊戲設定。
(4) 進行遊戲內熱身。
(5) 若在賽前準備階段有遇到任何問題,應立即主動和現場裁判反應。
賽前準備階段遇到的任何問題都會盡可能在賽前解決,比賽將如預定時間開始。若有因選手、教練自身問題導致的延遲,包含在賽前準備階段未確實進行確認,官方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罰。若因未確實進行賽前測試導致發生暫停,裁判有權在能繼續比賽情況下拒絕協助調整設備,並依狀況判定是否為惡意/不當暫停。
7.5.2設備技術故障
如果選手在準備過程中的任何階段遇到了任何設備故障,選手必須立即告知官方。
7.5.3技術支援
官方將在準備過程中提供協助,並且解決賽前準備期間遇到的任何問題。
7.5.4比賽開始時間
在理想狀態下,選手遇到的任何問題都會在賽前準備的專用時間內解決,比賽按照預定時間開始。然因賽前準備出現問題而導致的延時是可以接受的,此認定將由官方自行判斷。對延遲採取的懲罰亦由官方自行衡量。
7.5.5賽前測試確認
預定的比賽開始前將有不少於10分鐘的準備時間,官方將與每一名選手確認準備已經就緒。
7.5.6遊戲房間創建
官方將決定遊戲房間的創建方式。測試完成後選手將立刻遵循官方的指引按照如下位置順序加入遊戲房間:魔龍,打野,凱撒,中路,輔助。
7.5.7開始選角
- 一旦所有十名選手都進入了官方遊戲房間,一名官方人員會開始確認雙方隊伍已經準備好進入選角階段(定義與描述見下文)。一旦確認雙方準備就緒,將有一名官方人員通知房間所有者開始遊戲。
- 在選角階段,教練可以登上舞臺(或稱作比賽區域)並且允許與隊伍進行交談。當英雄交換階段倒數計時到達 5 秒的時候,教練要離開舞臺(或稱作比賽區域)並前往指定位置。
7.6 比賽對戰模式說明
7.6.1 比賽使用 5V5 競賽模式進行對戰,唯有在「巔峰對決」的賽局中會使用 5v5 實戰模式。
7.6.2 比賽BP英雄完成後必須直接開始遊戲,不能夠以任何理由再次進行調整。請選手於賽前調整好帳號,BP開始後未獲允許退出的校隊本局判敗。如遇奧義頁、挑戰者技能、魔紋設定、BP Bug 等問題,需請示裁判獲得同意後才可離開遊戲,並依裁判指示進行後續動作,不得私自退出遊戲房間。
7.6.3 英雄交換
BP角色完成後,將會進入『交換英雄』的階段,各隊伍必須在交換階段倒數進行到 20 秒之前完成所有的英雄交換,不然將會在未來的遊戲當中受到處罰選手,且不得以來不及交換為由要求重賽。
7.6.4 選角失誤
BP 階段如果隊伍出現錯誤的英雄選擇或禁用,比賽將繼續進行,隊伍不得要求重新 BP。若因遊戲或官方提供之設備造成的錯誤狀況,經裁判確認後重新再次 BP,錯誤發生前的選擇或禁用需維持相同。
7.6.4 特殊狀況處理說明
比賽過程中發生需要遊戲暫停的狀況,請選手立即示意裁判,並向裁判解釋暫停理由,由裁判評定暫停合理性,原則上需由裁判決定或使用『暫停功能』,參賽選手須服從裁判安排,否則視作棄權處理。
但若有急迫的突發狀況,可由選手自行暫停,但須於暫停後立即和裁判說明理由,並由裁判評定暫停合理性,以及決定是否繼續暫停,參賽選手須服從裁判安排。
可能暫停的原因為下:
- 非故意斷線。
- 軟/硬體異常。例如手機當機、遊戲程式崩壞、網路不穩(當Ping值大於100時,選手可自行暫停。)
- 如果出現錯誤,斷線重連,或者出現其他故障以致中斷了讀取進度,影響到選手在遊戲開始後加入遊戲的時間,那麼遊戲必須立刻暫停,直到全部十名選手都連接到遊戲當中。
- 週邊環境出現狀況。(如:粉絲干擾、空調或桌椅出現故障等)
- 選手身體不適、疾病、傷病或者宣布無法比賽的情況下,選手必須通知裁判進行暫停。官方將對指定的選手進行評估,以確定該選手是否準備、願意並且能夠在一段時間內繼續比賽。這段時間由官方決定,但以不超過十分鐘為原則。如果官方認為該選手無法在這段時間內繼續比賽,必須離開對戰區進行休息或送醫治療,那麼該隊將由剩下選手完成該局比賽。
- 若緊急傷病狀況發生後該隊於當日還有比賽,則下一場或局比賽開始前,將要求該校隊更換該名選手,由替補選手上場。若校隊不願更換,則不再允許該名選手緊急暫停。
8. 遊戲規則
8.1 術語釋義
8.1.1 意外斷線
由於遊戲程式、平台、網路或者電腦問題,導致選手與遊戲失去連接。
8.1.2 故意斷線
由於選手的個人行為(例如退出遊戲),一名選手與遊戲失去連接。任何導致斷線的選手行為都會被認為是故意的,無論這位選手的實際意圖如何。
8.1.3 伺服器崩潰
由於遊戲伺服器、比賽伺服器平台,或者比賽場館網路不穩定的問題導致所有選手與遊戲失去連接。
8.2 遊戲成立
一局遊戲的成立指的是在一局遊戲中,十名選手都已載入,而且發展到與對方隊伍進行了有意義的互動的時間點。某局遊戲一旦確立,允許由於意外事件重新開始的時期就已經結束了,而遊戲將從這一時間點後被看作「正式比賽」。在遊戲成立後,遊戲只在有限的條件下才可以重新開始。可以確立遊戲成立的條件有:
- 任何攻擊或者技能命中小兵、野怪、建築物或者敵方英雄。
- 選手在兵線上獲得了對方隊伍的視野。
- 任何一方進入了對方野區,包括離開了河道或者進入了連接敵方野區的草叢。
- 遊戲計時器到達兩分鐘(00:02:00)
8.3 暫停規範
在任何暫停或者中斷期間,除非經過官方的批准,選手不得離開比賽區域。若為校隊方自備的賽事設備過熱、電量不足、網路不穩之狀況,每局每位選手最多僅能因同一問題暫停兩次。 該暫停時間不得超過 5 分鐘,若超過 5 分鐘無法回到對戰位置的隊伍或選手則該場之比賽進程將由 ACS 校園聯賽定奪是否延長暫停時間、或在現有參賽成員下繼續比賽或裁決勝敗。
8.3.1 暫停處理原則
當比賽開始後若發生重大Bug、遊戲崩潰、伺服器障礙及任何導致無法順利進行比賽、暫停或斷線選手無法連回遊戲等狀況時,應遵循以下原則處理:
- 比賽開始 4 分鐘內(小於4),且防禦塔未掉的情況下,由官方裁定將維持原BP,進行重賽。
- 比賽開始 4 分鐘後(等於或大於4)或 4 分鐘內但防禦塔已掉,官方將徵詢參賽校隊雙方意見後,由官方進行最終裁決。
若裁決重賽,優勢方(經濟優勢)有權選擇此局維持原BP或重新BP進行重賽。
若裁決繼續比賽,且是因網路問題造成的暫停,即裁定雙方均認可當前賽事環境,默認在現有網路情況下繼續進行比賽,在此局中,不再接受任何網路原因暫停,直至比賽結束。
若裁決採用時光回溯,則依據規章「8.4 時光回溯使用規範」為處理原則。
- 若在同一局中累計暫停時間超出 15 分鐘(等於或大於15),官方將視為特殊賽事狀況,為保證良好的觀賽體驗,則將默認在現有網路和設備的情況下,繼續進行比賽,直至比賽結束。
- 若同一局中經過三次(含)以上檢修,仍出現網絡或硬體故障等特殊狀況(包括但不限於網路爆Ping、手機卡頓),將由官方依據現場情況進行判決,判決標準將依循本項第(2)點。
- 比賽時若發生斷網、斷電…等等導致遊戲中斷但可以重新連回遊戲的情況下,需等待所有選手重新連回遊戲後繼續比賽。原則上若暫停超過15分鐘尚有選手無法重新連回遊戲,同第(2)點處理原則,官方將徵詢參賽校隊雙方意見後,由官方進行最終裁決。
- 暫停解除須由官方執行,並由現場裁判告知參賽選手即將開始比賽後,於裁判指示下恢復比賽,選手不得逕自解除暫停。
- 官方有權依據現場實際情況自行裁定:繼續比賽、該局重賽、時光回溯。參賽之校隊需遵循官方最終的裁決,直至賽事完整結束。
8.3.2 暫停時行為規範
- 暫停期間教練或任何校隊成員不得在未獲得官方同意下干擾比賽(包含但不限於進入比賽區域)。選手不得和包含教練在內的任何人存在任何形式的交流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文字、語音通訊,手勢交流)。此時比賽區內的選手僅允許與裁判進行交流以尋找或解決導致暫停的原因。
- 選手於暫停遊戲時,為了比賽公平起見,選手之間不得於暫停期間進行交談,包含但不限於遊戲上的溝通(任何暫停因素或比賽皆相同)。
- 若暫停時間超出15分鐘(等於或大於15),每隊可和裁判申請一次上洗手間,申請通過後選手必須在裁判監督下集體行動,在此期間選手不得與任何人員進行交流,以確保選手彼此之間無法討論交流戰術,並無任何機會接觸外界相關比賽資訊。若暫停時間超出30分鐘(等於或大於30)選手彼此間方可於對戰室內進行與遊戲無關的溝通。
8.3.3 繼續遊戲
選手不允許在暫停後自行重新開始遊戲。在得到官方人員的許可且所有的選手都已經被告知而且做好準備,裁判長或現場導播組成的觀戰者將會取消遊戲暫停。
8.4 時光回溯
8.4.1 時光回溯功能可將當局比賽回溯至任一時間(秒)
- 若因突發狀況(如網絡異常、比賽手機故障、遊戲客戶端異常、不當取消暫停、現存無法解決或未 知遊戲問題…等等),導致雙方隊伍未能在同一公平層面進行競賽,並造成了某一方的較大劣勢(包含但不限於丟失凱撒/魔龍、己方英雄被擊殺、防禦塔被毀、難以避免的團/會戰失利等),而該狀況經 ACS 評估過後確定無任何解決辦法或是雙方協調無效,此時校隊代表(通常指教練)可向裁判申請啟用“時光回溯”。
- ACS 官方對於時光回溯的使用擁有最終判定權,包含決定是否符合使用條件。視野、小兵被擊殺、己方英雄未過半的扣血、己方英雄 1 和 2 技能的使用冷卻…等因素,儘管在比賽中也有一定的價值,但都不足以達到考慮是否使用時光回溯的條件。
- 裁判將先判斷突發狀況的原因,並評估是否達到使用時光回溯的標準,即無法透過已知方法解決問題、是否僅能透過時光回溯功能恢復比賽。
ACS 將評估比賽中雙方英雄實際受到的影響,來決定時光回溯的具體時間,將盡可能找出接近突發 狀況發生前,同時兩隊又沒有發生緊密對戰的適合時間點(若回溯過多的時間可能降低隊伍為會戰預作的準備)。 - 任一隊伍不同意裁判提出的回溯時間點,可向裁判長提出申訴。裁判長將進一步查閱兩隊比賽資料,包括比賽影像及對戰數據、選手語音溝通、技術後台監控數據以進行最終判斷,以決定是否更改原時間點。裁判長最終裁定即為最終結果,不再接受申訴。
- 如果時光回溯無法正常恢復比賽,或者將比賽回溯後也無法修正或避免 Bug 的觸發狀況,那麼裁判將依據 8.3.1暫停處理原則裁決。
8.5 遊戲結束後程序
8.5.1 結果
官方會確認並記錄遊戲結果。
8.5.2 技術記錄
如有任何技術問題,選手將與官方確認。
8.5.3 休息時間
官方將告知選手下局遊戲選角開始前的剩餘時間。每局比賽之間的標準時間為 5 分鐘,從主堡爆炸開始計算,到選手必須就座為止。具體的時間將由裁判來告知教練和/或選手。當所有選手就坐後,選角階段就會開始。如果在裁判規定的時間選手沒有就座並做好選擇英雄的準備,隊伍將會由於拖延比賽而受到處罰。
8.5.4 棄權的結果
因對手棄權取勝的比賽,獲勝方將會按照這場比賽獲勝的最大分差取勝(例如:BO1 為 1-0,BO3 為 2-0,BO5 為 3-0)。棄權的比賽不會記錄其他資料。
8.5.5 下一場比賽
選手將會被告知他們目前在賽事中的排名,以及下一場預定的比賽。
8.5.6 賽後義務
選手將會被告知一切賽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出席媒體活動,採訪以及任何比賽相關事宜的深入討論。
8.6 贊助商
8.6.1 冠名贊助
校隊如要與贊助商進行冠名或原冠名異動等事宜,需提前與ACS提交書面說明,並且提供ACS要求之相關證明文件,以確保贊助商不會在禁止合作、禁賽與利益衝突的名單之列,經ACS許可方能執行且ACS擁有最終許可權。且僅能於季賽休賽期間申請,最遲必須在下一季展開前30天以前提出申請。
贊助商最多只能在校園聯賽中同時擁有一支校隊的冠名權,但可同時贊助多支校隊,並在校隊制服上出現贊助商LOGO。
8.6.2 校隊贊助商禁止類別
(1) 未事先取得官方評估後書面同意,校隊、選手禁止利用自身影響力或形象和任何平台上的MOBA類遊戲、操控英雄推塔遊戲或此類競技元素的遊戲,以及官方另行規範之遊戲類型和相關廠商有任一形式的商業或非商業合作關係,包含但不限於參加線上/線下賽事、活動出席和宣傳以及遊戲實況。(官方對於遊戲類型的判斷具有最終決議權)
(2) 任何非法藥物廠商
(3) 具有攻擊性的器械類廠商
(4) 具有色情或妨害風化元素的網站或廠商
(5) 香菸類廠商
(6) 販售虛擬遊戲物品、帳號或代打的網站與廠商
(7) 賭博網站與廠商
(8) 其他校園聯賽校隊及其成員與關係人
(9) 酒類廠商
若有違反贊助商禁止規範之狀況,ACS將針對違規之校隊進行懲處,若屢犯累計達三次則將取消該隊ACS參賽資格。
8.6.3 贊助商活動
(1) 若選手需要出席、參與贊助商活動,以休賽期為最優先選擇,若在比賽期間須以不影響選手出賽為最高原則,且須事前和ACS遞交書面申請。
(2) 若校隊與贊助商合作的內容,需將贊助商物品曝光於校隊的比賽空間,其比賽畫面於 ACS頻道上所展現的比賽畫面,需要以校隊選手為主的,不得讓贊助商物品於比賽畫面的占比超過選手。(ACS對於贊助商物品於比賽畫面占比的判斷具有最終決議權)。
9. 選手行為
9. 不正當行為的懲處
除非有明確的正當理由,否則追溯期內曾進行/嘗試進行以下行為之校隊及其成員ACS有權拒絕登錄。
9.1 不公平的競賽行為
任何戰隊都應時刻秉承良好的運動精神,盡全力參與所有比賽,始終保持誠信,並保證公平遊戲的原則不被破壞。
以下操作將被視為不公平的遊戲,觸犯者將會受到懲罰。若校隊管理者知情未報且未立即阻止,亦會針對校隊加重罰則。
9.1.1 私下協議意圖影響遊戲或比賽結果
校隊與其成員私下協議或涉及假賽,例如 :
9.1.1.1 校隊間或其成員間私下協定任何比賽內的遊戲相關結果。
9.1.1.2 校隊間或其成員間故意聯合決定比賽的結果、獎金分割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報酬。
9.1.1.3 校隊間或其成員間私下與對手決定比賽過程與動向。(例兩隊選手均以中路為競賽唯一環境等情況)
9.1.1.4 為了任何原因參與假賽,或知情但未通報者、企圖誘導、教唆其他選手/校隊執行。
9.1.1.5 向同謀發送或者接收暗號或者其他內容。
9.1.1.6 任何校隊成員或管理層,同意或共謀試圖通過非法行為來影響遊戲或比賽結果。
9.1.2 利用漏洞(bug)
指故意使用任何遊戲中的 Bug 尋求校隊優勢,利用 Bug 包含但不限於以下狀況:購買裝備時的 Bug 、與中立野怪互動中的 Bug 、英雄技能表現中的 Bug 或者任何由官方認定的、沒有按照預期運作的遊戲功能,違反遊戲設計意圖的行為。
若比賽時發生 Bug 情節時選手需立即主動通知官方及裁判,若未即時告知賽後不得要求重賽。
9.1.3 作弊程式和駭客行為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於賽事中使用任何形式的作弊設備、欺騙程式,或者任何相似的作弊方法(例如信號裝置和手勢信號等等)。
以及任何校隊及其成員對於比賽時對伺服器做出任何修改或攻擊,以上將被認定為駭客行為。
9.1.4 企圖性斷線
沒有正確或明確的理由故意於比賽中斷線,視同藐視官方並以棄權論。
9.1.5 破壞比賽行為
企圖破壞比賽環境及設備(手機、電腦、線材及耳機等),包括惡意重摔手機、濺灑爽身粉至設備等不正當使用之行為,造成設備毀損,該成員及所屬校隊將需進行損壞賠償及罰則懲處,嚴重者將禁止出賽。
9.1.6 未經授權之通訊行為
所有私人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在比賽期間不得攜入比賽區域,賽前經官方人員口頭警告後再犯者,該選手將禁止該場比賽出賽。
9.1.7 窺視螢幕
賽局期間窺視或者試圖窺視觀戰者螢幕,或其它任何可以取得敵方遊戲資訊的畫面。
9.1.8 惡意/不當暫停
比賽期間參賽選手不得以任何方式惡意/不當暫停,包含但不限於未確實進行賽前測試,或比賽發生異常狀況未即時告知裁判並於特定賽況下暫停、基於個人或校隊利益,在不符合比賽公平的狀況下暫停將被視為不當惡意暫停,若嚴重影響比賽則視為惡意暫停,除該選手從重懲處外,若對比賽影響顯著可直接判定該局勝敗。
9.1.9 機密洩漏或散播假消息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洩漏被官方認定的機密訊息和賽事服安裝應用程式,亦不可散播相關假消息。
9.1.10 贈禮和收禮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提供和接受任何的禮物、獎勵、金錢或任何形式的酬庸給其他校隊成員或官方人員。
9.1.11 拒絕合理指令或決定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拒絕官方工作人員任何合理的指令或決定,若無視警告且影響/干擾比賽進行加重懲處。
9.2 違規遊戲行為
任何校隊及選手都應共同維護良好的遊戲環境,始終保持誠信,並保證公平遊戲的原則不被破壞。
以下操作將被視為違規遊戲行為,觸犯者將會受到懲罰。若校隊管理者知情未報且未立即阻止,亦會針對校隊加重罰則。
9.2.1 作弊程式和駭客行為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使用或買賣任何形式的作弊設備、欺騙程式,或者任何相似的作弊方法(例如信號裝置和手勢信號等等)。
以及任何校隊及其成員對《傳說對決》的遊戲客戶端、伺服器做出任何修改或攻擊將被認定為駭客行為。
9.2.2 代打
任何校隊及其成員不得有以自身利益(包括但不限於金錢,有償服務及任何形式的説明等)出發,使用其他非本人持有帳號,包含但不限於為其提升排位賽積分、勝率的行為。
若經審查發現超乎異常數量的帳號共用,則視同代打論。
9.2.3 代儲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涉及不適當的遊戲內物品或資源銷售來源,包含代儲(工作室)買賣、使用、宣傳行為。
9.2.4 洗分、演員行為
校隊成員間或與玩家間不得私下協定任何遊戲內的遊戲相關結果。
9.2.5 遊戲帳號交易買賣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涉及或宣傳遊戲帳號交易買賣行為。
9.2.6 帳號共用
在無利益下,任何校隊及其成員亦不得使用其他非本人之帳號進行包含但不限於為意圖其提升排位賽積分、勝率的行為。超級帳號則不在此限。
9.2.7 參賽行為調查
校隊成員,包含但不限於後勤、教練、選手都有意義積極、誠實的配合官方調查,如果官方確定校隊成員違反《Garena 停權管理規章》或是《Garena 會員系統服務合約》及其他相關規則,官方將可以自行決定懲罰規定,情節嚴重可以判決選手限期或永久禁賽。
包含但不限於,參與遊戲掛網、口頭或言行挑釁、個人帳號的遊戲ID和頭像圖片嚴禁含有非法、政治性、侵害隱私、妨礙風化之內容或有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規等情事的,亦不得使用其他選手、教練、校隊名稱或會誤導玩家的ID。
9.3 不專業/違法的行為
除非有明確的正當理由,否則進行/嘗試進行以下行為將被懲處。
9.3.1 攻擊性言詞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使用不當用詞(猥褻、粗俗、侮辱、威脅、辱罵、毀謗、中傷、具攻擊性、令人反感或煽動仇恨)或由官方判定為攻擊性的言詞及騷擾行為。
對象包含但不限於所有選手/隨行人員、校隊、官方全體人員、觀眾。此狀況適用於非比賽期間於任一場合,包含但不限於社交平台、影音平台、通訊軟體等等,亦適用非自願遭他人公開。
9.3.2 攻擊性行為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做出任何挑釁、侮辱、騷擾動作或攻擊姿態,或煽動任何人做相同的動作以及侵犯任何人身體。上述狀況是屬於造成侮辱、嘲諷、破壞和諧以及身體創傷。此狀況適用於非比賽期間於任一場合,包含但不限於比賽現場、任一公開場合、任一私人場合。
9.3.3 歧視和詆毀
校隊及其成員不能蔑視,歧視或使用貶低言語及動作損害任一種族、膚色、國籍、社會出身、性別、性取向、語言、宗教及政治、一個國家的人民尊嚴和完整性、財務狀況、職業、星座和學歷等。
9.3.4 民事/刑事罪責/非法行為
如果校隊成員被法律判定須負擔任何民事/刑事罪責之非法行為,官方將視情節判定該名選手是否可以繼續參賽。
9.3.5 法律禁止之活動
校隊成員不得參與法律禁止的所有犯罪活動。
9.3.6 其他活動參與
校隊及其成員不得從事會對Garena、傳說對決、校園聯賽或相關單位造成傷害品牌形象之任何活動。
9.3.7 個人行為影響官方形象
- 校隊成員不得公然批評、侮辱其他選手、裁判、官方相關人員或一般社會大眾。
- 校隊成員不得惡意傷害或嚴重危害其他選手、裁判、官方相關人員或一般社會大眾之安全。
- 選手若有公開挑釁侮辱、暴力衝突等情事而有影響官方形象或有影響官方形象之虞者,無論該員於比賽或私人、季外期間。
- 選手若有酒駕行為遭查獲,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視酒駕情節輕重及是否涉及過失傷害與過失致死等肇事情節輕重。
- 校隊成員相關人員如有捲入桃色糾紛而有影響官方形象或有影響官方形象之虞者。
- 校隊成員應符合校隊選手應有之形象與職業認知,禁止與涉及毒、賭、黃、暴等背景之不正當團體或個人接觸,亦禁止與之進行任何形式私下協議或利益交換等行為。
- 校隊成員應知悉並同意應為利害關係迴避,相關人員均禁止與裁判、或有任何影響比賽公平性之相關人員,有未經官方允許或應避嫌之私人聚會或飯局,以避免公平性爭議。
- 校隊成員不得將官方與校隊內部消息與訓練、比賽等內容透露給外部人士知悉。
- 校隊成員在未經向校隊、官方依所提供程序進行溝通確認前,相關人員禁止於任何公開場合與社群媒體,以任何形式對官方比賽、裁判、判決等任何事務進行不負責任、無事實依據、蓄意攻擊性主觀批判。
9.4 博弈相關
任何校隊及其成員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參加外界任何與校園聯賽或官方舉辦之任何比賽結果有關之賭博行為,亦不可參與其他違法博奕,此將依據ACS校園聯賽懲處條例細則從重處罰或禁賽。並針對因此造成官方、校園聯賽品牌形象之傷害依法進行求償訴訟。
9.5 發佈權
校園聯賽的相關賽制、規範、規則的管轄單位為官方。官方有權發表聲明,說明任一團隊成員受到處罰的原因。
10. 最後條約
為確保公平競爭和誠信,官方可能會因任何狀況隨時修改規則,以確保校園聯賽的完善健全。
違規懲處依照「傳說對決ACS校園聯賽懲處條例細則」實施,詳細內容參照「附件B. ACS校園聯賽懲處條例細則」
10.1 修改、判定罰則的決定權
所有有關本聯賽的規則、選手規範、校隊調度、地點、賽程,以及對違規罰則,官方擁有其最後的更改修正及最後決定裁決權,且所有懲處內容官方有權依照個案調整裁決結果。
10.2 罰則
ACS單一賽季正式警告為累計制,若同時觸犯多項亦會同時累計。罰則屬立即生效,若被判定禁賽選手則當日不得再參與後續賽事,直至懲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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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處罰
任何隊伍成員於規章公告日起若被證實違反上述任何規則後,將依照ACS 校園聯賽懲處條例細則進行懲處。
重複地違反規則將提升所受處罰的力度,直至取消將來校園聯賽的參賽資格。應當注意的是,上述處罰並不總是逐級提升的。例如,官方可以自行裁定,在某選手第一次違反規則時便取消其參賽資格。只要上述選手行為的惡劣程度足以被官方取消其參賽資格。
11. 附件
附件 A. 校園聯賽隊伍成員登錄表: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e/2PACX-1vSckNbPTKRs58_pkhp5JeEyFhy3cKgaDQi8hXy2uwqoAHxGiji-Wesj__dCSYGQhN9msmBuyd8oh0DJ/pubhtml?gid=516306896&single=true
附件 B. 校園聯賽懲處條例細則: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3n_nQmy4r4Y5iPQotugh2ty4Fo2hsNR87tt05WtyXY8/pu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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