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案 不適任事件處理大事記更新日期:民國112/03/15

日期

事件

說明

備註

甲生於2021年至2023年間就讀豐原高中,曾因在校內喝酒、抽菸等行為遭學務主任、教官、校安人員列為重點輔導對象,經常性有被

搜身行為,也常利用班內電視播跑馬燈,以「無聲廣播」的方式傳喚甲生去學務處寫自述書,如果甲生被廣播多次仍不主動下樓,學務主任跟教官、校安人員就會直接到四樓的207教室把甲生帶下去

2022/10/14

甲生遭違法搜身並遭誣賴記小過

當天是段考日,下課時有七位同學(A生、B生、C生、D生、E生、F生、G生)在後走廊聚集,其中四位拿出電子菸吸食,遭張學務主任現場查獲,並要學生寫自述書。

此時甲生、H生、I生、J生剛好從福利社回來,才剛到活動中心門口,便遭張學務主任攔下並立即搜身甲生,另三位也被搜身(詳見附件一、20221014_I生對甲生被強制搜身當天事件記錄說明),盡管現場甲生身上無任何違禁品,但是七位同學的自述書中有若干人等提到電子菸由甲生提供。

於是甲生的李姓導師(詳見附件二、20221014_李姓導師line甲生爸爸說甲生抽菸)打電話給甲生爸爸說:「當下有女同學參與抽煙,如果女同學家長要追究爸爸也有責任。」但當下導師未與甲生詢問下直接認定吸菸即是甲生帶頭,供稱:「甲生是電子菸事件主謀,因為菸害防制法關係要罰鍰最高一萬二,如果學校上報,管區會調家長去解釋。」

後續即便張學務主任現場根本未搜到甲生身上有違禁品,只因他人自述表有人供稱菸是甲生的,甲生即遭記小過處分;其他現場抽菸同學經通報菸害防制法各罰鍰一千元。

甲生當下未在後走廊,張學務主任卻直皆認為甲生也有違禁品在身上

甲生被記警告

當天第八節上課鐘響後,因為三樓教室吵鬧,甲生從三樓走向四樓的過程中,剛好露頭出圍牆向下看與張學務主任對視,主任即懷疑甲生帶頭吵鬧,所以記甲生警告兩支

2022/10/28

甲生遭違法搜身並記小過

當天放學時,有同學請甲生幫忙拿外套,後遭張學務主任看到,主任無理由把甲生和另位學生手上兩件外套抽走並強制搜查,現場沒有錄影,也沒有其他學生或教師代表(詳見附件三、20221028_甲生遭違法搜身後限時動態),結果有搜到二人外套中的電子菸,後續二人被叫到教官室寫自述書,並且因為「攜帶違禁物品電子菸」記小過一支。

後續只要甲生手上有任何東西,無論是否為甲生自己的物品,校方都會直接要求搜查

校安人員陳姓校安/黃姓校安就任

陳姓校安人員將離開豐中,由陳姓校安/黃姓校安替補,於10/28報到豐原高中

2022/10/30

甲生向K生抱怨-學校一直搞他,針對性搜身

甲生:我甚至什麼都沒做欸,幹我上高二,就也幹嘛,也沒有像那群白癡在學校囂張抽菸,然後還整天搜我身

K生:我記得好像不能這樣搜身

甲生:我問過了,可以,合理管教,而且有監視器符合全程,好煩,那時候差兩步走出校門口,他直接把我外套抓過去摸

(詳見附件四、20221030_K生與甲生對話)

2022/10月

甲生遭違法搜身

因甲生、乙生、丙生、丁生因到校遲到,甲生與乙生即遭張學務主任帶至教官室中,乙生目睹甲生遭張姓主任教官、潘教官、詹校安、陳校安四位教官以及張學務主任等五人將甲生團團圍住,並由張姓主任教官直接將甲生書包東西全部傾倒出來,然後請現場其他三位校安作證確實有搜出違禁品。

2022/11/14

甲生被記警告

公用延長線是別同學(不知道是誰)拿來放在207班,甲生因手機没電拿來沖電,被張學務主任看到,不聽任何解釋也不聽其他同學解釋,帶甲生到學務處記警告。

2022/11/29

甲生被誣賴帶外校人員進班

當天丙生攜外校同學進入207班,遭李姓導師黃姓校安誣賴是甲生的朋友,即使多位學生證明甲生根本不認識該外校同學,事後甲生仍遭記警告

甲生遭違法搜身

(學校拍畢業照)早上教職員在門口拍照,甲生和同學(乙生、丙生、丁生,約8:30~9:00進校門)遲到,張學務主任立刻上前對甲生強制搜身

2022/12/19

209班遺失500元

209班的班導師在錢遺失後呈校方協助。

2022/12/20

黃姓校安請家長到校談如何共同輔導學生

黃姓校安稱因為甲生最近在學校很多狀況,請家長、黃姓校安李姓導師一起在教官室討論甲生的偏差行為,共同討論怎麼引導甲生一步步改正、期間討論很多可能性,家長也表達有觀察到甲生在學校過得不快樂,所以有考慮轉學跟休學的可能性,校方回應:「如果豐中的環境不適合孩子,是不是轉個環境試試看?或是暫時休息一陣子?」,但是甲生不願意轉學或休學,認為憲法保障他的求學,學校不能強迫他休學;家長原本以為開會討論應該是多面性的討論如何協助甲生,故家長後續也有向輔導主任抗議。

(原本甲生要全程一起參加會議,但是學校當時找不到甲生,所以直到會議結束前甲生才到教官室。)

張學務主任本不需要與會,但中途參與,甲生出現時突然拿出休學轉學申請書及切結書放在爸爸面前,向爸爸說:「這個吼,我們這都是依學校規定處理」,張學務主任說如果甲生不願自主休學,那就是簽切結書同意之後不再違反校規。甲生看到強制休學單就順手拿走,之後很生氣,認為主任是在針對他、搞他,因為很多同學都是跟他一樣有很多缺曠課或是記過很多的,卻只有他收到休學單及切結書(詳見附件五、20221220_甲生遭逼簽休學申請書),後來甲生便把休學單燒了。

2022/12/21

導師告知輔導室-學務處強迫甲生休學

家長分別打電話給高二輔導老師陳老師(輔導老師轉知給林姓輔導主任)、黃姓校安李姓導師,抱怨張學務主任的動作傷到小孩的心 ,也打亂家長到校方會議的目的。

2022/12/23

甲生在學校無證據下被誣賴偷錢

學校有跑班課程,因為甲生在12/19跑班課程時剛好坐到209班有物品遭竊的同學位子上,所以張姓主任教官在無證據下直接認定是甲生偷竊,在教官室盤問了三十分鐘後,甲生堅持自己沒有偷錢後才回到教室傷心難過(詳見附件六、20221223_甲生遭誣賴偷錢當天限時動態),其他同學都來安慰,黃姓校安接著打電話給甲生爸爸指控甲生偷錢偷五百塊,打完電話之後,黃姓校安上樓跟甲生說你現在是重嫌疑人,並在走廊上質問甲生黃姓校安說:「不要把事情搞得這麼難看,搞到少年法庭就不好了」,讓大家都認為是甲生偷錢的,盡管校方沒有直接證據,卻仍然要甲生寫自述書跟切結書證明自己沒有偷錢,當天甲生已經明確表明「沒有偷錢、不是嫌疑人」,校安卻仍然以要送甲生到少年法庭等話來威脅甲生。而後續對甲生威脅說:我會問到你承認。

甲生事後跟K生抱怨:「幹,我超生氣,真的 好氣,學校真的存心想讓我被退學欸」(詳見附件七、20221226_甲生遭誣賴偷錢後與K生對話)

甲生因教官逼他認罪有偷錢求助家長

甲生說:我可能需要律師了,學校有人錢被偷,今天教官一直叫我認罪,說不要把事情搞得太複雜,讓大家都難堪,不要搞到社會法庭(詳見附件八、20221223_甲生遭誣賴偷錢當天與母親對話)

2022/12/26

甲生黃姓校安逼迫承認偷錢,甲生因被逼認罪有偷錢和同學抱怨

黃姓校安逼迫甲生承認偷竊,甲生在走廊上崩潰大喊不是他偷的,在旁目賭過程有B生、C生、D生、E生及其他207班一群同學(詳見影片附件九-1、九-2、九-3與附件十、20221226_甲生遭黃姓校安逼迫認罪限時動態)

後甲生向同學抱怨(以下是第一人稱視角):「我(甲生)跟他(黃姓校安)說,我覺得我受到威脅,然後跟他解釋原因,要他道歉,然後他說我講話很大聲,我跟他說我要讓你聽清楚一點,他說他聽的的很清楚,我就問他說那你知道我剛才說什麼嗎?他講不出來,我就更大聲說:那我是不是應該講更大聲一點」(詳見附件十一、20221226_甲生向同學描述遭黃姓校安強迫認罪過程)

2022/12/28

導師跟高二輔導老師反應甲生因被指控偷竊,昨日起不願到校上課。

甲生因為遭懷疑有偷竊行為而拒學

導師稱主任教官懷疑甲生吸毒

李姓導師表示,主任教官反映近日觀察導甲生臉部會出現抽搐,懷疑有吸毒

家長致電到校

家長詢問為何校方會恐嚇要將甲生送至少年法庭?黃姓校安稱是因為覺得甲生張姓主任教官談話非常的不愉快,才說如果是要報警處理的話,如果查證屬實,可能會送少年法庭,不是要直接把孩子送少年法庭

當時家長有堅持要報警,但校方没有報警也没有作為。也說對方家長不追究。爸爸很生氣,覺被主觀認定有罪。被誣賴。

2023/01

班導師稱甲生的願望是不切實際

207班李姓導師約談,詢問甲生一月份的願望是什麼?甲生回:「我想睡飽」卻遭導師回:「不切實際」(詳見附件十二、202201_甲生自述與李姓導師對話)

2023/01/04

甲生在學校撒奠儀(白包)

甲生向輔導老師說因為去逛書局,白包很大一包,很便宜,他覺得很好玩,所以買來撒。(詳見附件十三、20230104_甲生撒白包抗議後限時動態)

第一次撒在207教室,第二次在四樓撒到三樓;家長稱甲生撒白包是因為遭污衊偷錢一事和其他被針對的事,教官遲遲未道歉所做出的抗議行為(L的媽媽詢問後告知)。

白包事件當日拖很久甲生才回爸爸家整理行李,經爸爸苦勸還是要離家,當天住在L生家、隔天住A生家。在爸爸和媽媽商量後,換由媽媽出面談妥,先讓甲生改住在媽媽家緩和情緒。

2023/1月

疑似用藥確認

黃姓校安通報爸爸說:他懷疑甲生有在用藥,問爸爸同意驗?爸爸同意,但怕學校主動檢驗小孩有抗拒反應,於是爸爸說,媽媽手上也有器具可驗,由媽媽溝通驗用藥與否。

後來家長於1/11有驗尿為陰性驗出無藥物反應。也有通知黃姓校安(詳見附件十四、20230104_甲生驗藥反應-陰性)

2023/01/09

行政會議時輔導室要求學務處及教官事向家長說明事件原委

黃姓校安從12/26後經常借別事件一直提到少年法庭及偷錢的事,要求小孩承認,家長覺得孩子被叫去教官室詢問,備受委屈,如果沒辦法證明他偷的,那他被叫到教官室被人懷疑,學校應該向孩子道歉。

白包事件後,爸爸覺得事態嚴重,小孩情緒無法緩和,跟輔導主任說明要給小孩一個交待,輔導主任後回應爸爸:已上報校長,將於1/11下午2點校長室會議。

2023/01/10

甲生被記警告

上學時間,甲生遲到還在校門口喝豬血湯被張學務主任看到,被記警告

2023/01/11

家長到校與校方會談

下午兩點家長到校跟輔導主任,輔導教師、導師、學務主任、生輔組長、主任教官、黃姓校安在校長室會談,校長主持。

針對甲生遭汙衊偷竊事件,李姓導師黃姓校安現場竟稱:「喔,偷錢這件事情對方家長已經沒有追究了」想輕鬆帶過話題。

現場張姓主任教官也矢口否認說過「我就是問到你承認」這個話,他說他不會做這種事,會談中因為家長有說小孩有在看身心科,(身心科也願意和輔導室配合協助)

主教跟學務主任就說:如果孩子身體不好,那建議要請假休養,把身體調養好。

主教說經常在八點多到校門口對面的超商買咖啡時還看到甲生坐在隔壁豬血湯吃早餐,

他們看到小孩,就會去提醒他,而對甲生上課在外趴趴走、爬牆、在外面喝豬血湯不上學這些行為,主教說先前有好幾次找甲生來寫自述表,他都不來寫,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張學務主任說要照規定走,家長說:「哪照規定,那你們把他退學啊!」,現場老師們均回應:「沒辦法退學。」,家長:「如果現在依法是沒辦法直接退學的,那我們就來好好討論後續如何幫助孩子」。

親師雙方便協議如果甲生再有這些狀況,請學校跟父親聯絡,他會來跟甲生談,如果甲生在校情緒失控,也請家長到校協助。

二年級上學期

張姓主任教官教唆學生不要與甲生相處

張姓主任教官一直要求其他學生不要跟甲生相處,張姓主任教官說:「講難聽一點,他就是垃圾一個,在他們那個時代連痞子都不如,是個垃圾。」

2023/02/18

甲生於家中自縊身亡

當日一早由當地分局通知生輔組後,轉知校方甲生在家輕生身亡,林姓輔導主任和校長來電安慰,校方於同日下午進207班輔導,但有其他學生透過甲生母親得知輕生消息。

家長直到參加1/11會議之前都不知道小孩被導師、主任和校安針對,會議後小孩更被針對,是在事件後其他小孩和其他老師給各種訊息才知道小孩在學校被針對那麼多事倩,很嚴重。

校方召開第一次校園危機處理決策小組會議

2023/02/19

FB靠北豐中2.0出現多筆文章,直指張學務主任甲生輕生

2023/02/20

校方發佈安心演說

輔導主任於2/20(一)第四節課時撥放先行錄製的影片對學生進行安心輔導,並提供紙本安心文宣,文內提及甲生為意外離世讓學生無法接受,認為校方對學生之死避重就輕。

高三畢業旅行

高三於2/20~2/22辦理校外教學,校長與學務主任如期離校陪同參加。

聯合報新聞曝光

聯合_台中男高中生被教官搜書包後輕生?校方:有長期輔導男學生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6982740

※豐中輔導室聲稱:此新聞為教育局擅自取用甲生輔導資料所發出對外聲明,非豐中正式公開聲明,已嚴正向台中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山區中心抗議。

人本與立委陳培瑜聯繫

人本教育基金會向立委陳培瑜提及豐原高中案,並研討著手修訂法案於青少年自殺防治

2023/02/21

校長臨時趕回學校

2023/02/22

學務主任臨時趕回學校

校方召開第二次校園危機處理決策小組會議

2023/02/23

校方召開臨時朝會召集全高二學生

會議中張學務主任表示靠北豐中上面的留言都是謾罵跟不實資訊,都已經截圖交給律師做後續處理;

輔導室於會議中澄清新聞不是校方發的、新聞跟安心文宣上使用的意外離世、乃是輔導室跟家長事先討論的共識。

(家長說,想先低調處理後事圓滿後,再來想釐清事情真相,報紙報導先不澄清,但没有提要求以意外離世記錄。)

校方至靈堂致意

校長下午4點未經同意去甲生靈堂走向爸爸,想談,張學務主任看到也跑過來,家長生氣,校長請張主任離開。

校方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邀請全校教職員、學生代表

2023/02/24

張學務主任於高二校外教學行前說明會公開道歉

張學務主任針對2/23提告學生事件道歉並願意離職。

(並非因為針對甲生或其他學生的不當管教行為道歉)

學諮中心到二年七班進行團體輔導

2023/02/28

甲生出殯日

2023/03/01

高二畢業旅行

高二於3/01~3/03辦理校外教學

2023/03/02

教育局郭主秘與人本芳苑主任聯繫

芳苑向台中市教育局主秘透漏:豐原高中教官曾經遇逼迫甲生坦承偷錢,即便查無證據仍蓄意強逼,校方難道不必啟動調查嗎?。

學校啟動校事會議調查

教育局要求豐中啟動調查。

2023/3/10

啟動第一次校事會議

調查委員:曾OO(家長會代表)、賴OO(教師會代表)、林OO(行政人員代表-圖書館主任)、洪OO(外聘委員-台中科大教授)

當前進度

持續追查校方調查進度/發文請國教署調查教官人員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