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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元 | 年號 | 重大械鬥發生年份 | 民亂事件 | 社會相關 | 台廈道 | 備註 | 福建分巡台灣道(正四品文官) | 備註 | 其他 | |||||||||||||||||
2 | 1662 | 康熙 1 年 | 鄭成功去世,政經成立東寧王朝 | ||||||||||||||||||||||||
3 | 1663 | 康熙 2 年 | |||||||||||||||||||||||||
4 | 1664 | 康熙 3 年 | 法國東印度公司(法語:La Compagnie française des Indes orientales or Compagnie française pour le commerce des Indes orientales)是一個商業組織,成立於1664年,目的是為了與英國與荷蘭爭奪在印度殖民地的利益。 該公司由讓-巴普蒂斯特•柯爾貝爾籌建,路易十四許可 | 英女王伊利沙白一世在1600年頒布特許狀成立不列顛東印度公司 葡萄牙最早於1498年抵達印度,於16世紀取得了錫蘭(今斯里蘭卡)。葡萄牙於果阿、達曼、第烏、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成立了貿易據點,並以果阿作為葡萄牙於東半球的首府。 聯合東印度公司(荷蘭語: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意為「聯合東印度公司」),通稱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 | |||||||||||||||||||||||
5 | 1665 | 康熙 4 年 | |||||||||||||||||||||||||
6 | 1666 | 康熙 5 年 | |||||||||||||||||||||||||
7 | 1667 | 康熙 6 年 | |||||||||||||||||||||||||
8 | 1668 | 康熙 7 年 | |||||||||||||||||||||||||
9 | 1669 | 康熙 8 年 | |||||||||||||||||||||||||
10 | 1670 | 康熙 9 年 | |||||||||||||||||||||||||
11 | 1671 | 康熙 10 年 | |||||||||||||||||||||||||
12 | 1672 | 康熙 11 年 | |||||||||||||||||||||||||
13 | 1673 | 康熙 12 年 | |||||||||||||||||||||||||
14 | 1674 | 康熙 13 年 | |||||||||||||||||||||||||
15 | 1675 | 康熙 14 年 | |||||||||||||||||||||||||
16 | 1676 | 康熙 15 年 | |||||||||||||||||||||||||
17 | 1677 | 康熙 16 年 | |||||||||||||||||||||||||
18 | 1678 | 康熙 17 年 | |||||||||||||||||||||||||
19 | 1679 | 康熙 18 年 | |||||||||||||||||||||||||
20 | 1680 | 康熙 19 年 | |||||||||||||||||||||||||
21 | 1681 | 康熙 20 年 | |||||||||||||||||||||||||
22 | 1682 | 康熙 21 年 | |||||||||||||||||||||||||
23 | 1683 | 康熙 22 年 | 鄭克爽降清,台灣棄留爭議(1683~1684)台灣的施琅獨排眾議,主張保留台灣,並上奏「恭呈台灣棄留疏」次年5月,康熙接納施琅的建議,諭令設台灣府,隸福建省,台灣成為清朝版圖。 | ||||||||||||||||||||||||
24 | 1684 | 康熙 23 年 | 台南(救台灣縣) 林盛 舊鄭氏部下,密謀抗清,未起事即被捕 高雄 菜機功繼林盛後起義 | 周昌 | 康熙十二年(1673年)進士。二十三年(1684年)由汀漳道調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是首位擔任該職的官員。二十五年(1686年)任滿回京。 周昌任內曾與台灣知府蔣毓英共倡文教,任內曾有擴大學宮、創立義學等政績 | 康熙十八年(1679年),任福建泉州府知府 今台灣台南仍有「台灣郡侯蔣公去思碑記」之石碑古蹟留存 | |||||||||||||||||||||
25 | 1685 | 康熙 24 年 | |||||||||||||||||||||||||
26 | 1686 | 康熙 25 年 | 鄭氏部下 陳辛於諸羅縣結合番民反清 | ||||||||||||||||||||||||
27 | 1687 | 康熙 26 年 | 王效宗 | 1687年由廣東肇慶知府調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1691年因被控貪污解職,不久即病逝於台灣。 王效宗任內曾眾合力,將位於台灣台南的鄭成功北園別館改建成梵剎,並招僧伽至該寺以傳教清修。該寺現仍留存,是為臺南開元寺 | |||||||||||||||||||||||
28 | 1688 | 康熙 27 年 | |||||||||||||||||||||||||
29 | 1689 | 康熙 28 年 | |||||||||||||||||||||||||
30 | 1690 | 康熙 29 年 |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由延平知府調任臺灣府知府 | ||||||||||||||||||||||||
31 | 1691 | 康熙 30 年 | 高拱乾 | 1690年任泉州知府。翌年,再升任台廈道,掌管台灣全境。1695年任滿後,任浙江按察使。 高拱乾所修編的台灣府志(後世通稱「高志」) | |||||||||||||||||||||||
32 | 1692 | 康熙 31 年 | |||||||||||||||||||||||||
33 | 1693 | 康熙 32 年 | |||||||||||||||||||||||||
34 | 1694 | 康熙 33 年 | 由福建漳州海防同知調往台灣擔任海防捕盜同知 | ||||||||||||||||||||||||
35 | 1695 | 康熙 34 年 | 曾任福建漳州府知府 | ||||||||||||||||||||||||
36 | 1696 | 康熙 35 年 | 吳球事件(1696.7.1) 吳球,諸羅縣新港東田尾(今嘉義縣新港)人,與一自稱明室後裔的朱祐龍相交,兩人對於清廷官員欺壓、奴役百姓行為深感不滿,於是決定召集民眾共同起義反清。康熙35年(1696)7月1日,眾人推舉朱祐龍為首領導,以吳球為國師,以「反清復明」號召抗清。但保長林盛友為求自保,連夜前往官府密告,北路營參將陳貴得知後,派兵包圍吳宅,將吳球、陳樞、余金聲等為首七人逮捕並處死。朱祐龍則逃入山中,下落不明。 | 常光裕 | 常光裕為中國清朝官員,本籍盛京遼陽州。他為漢軍正黃旗,亦為監生。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任泉州府知府。1696年由泉州知府調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 | ||||||||||||||||||||||
37 | 1697 | 康熙 36 年 | |||||||||||||||||||||||||
38 | 1698 | 康熙 37 年 | |||||||||||||||||||||||||
39 | 1699 | 康熙 38 年 | 北投社冰冷事件(1699.5) 居住台北盆地及其邊緣台地之平埔族凱達格蘭人常與漢人抗衡,當官兵前往追緝時,即逃逸無蹤,難以治理。康熙38年(1699)5月,通事金賢欲迎娶北投社土目冰冷親戚麻里朗孔之女為妻,麻里朗孔以其女尚年幼加以推辭。金賢得知後,憤而將其女綁在樹上,並鞭打之。土目冰冷率領社民,將金賢射死。此時,通宵社正起義抗清,冰冷於是派人前往聯繫,相約共同抗官。後清水師把總用計誘冰冷上船,將之擒縛於船上,並將他殺害,而平定事件。 通霄社番亂(1699) 由於通事黃申個人行為不檢,加上對原住民勞役徵發過重,引起道卡斯族通霄社民不滿。1699年,通霄社領導人卓 、卓霧亞帶領社民起而反抗,殺通事黃申及數十名官兵。台灣總兵張玉麒派遣官兵出征,並徵調南部西拉雅族蕭 社、麻豆社、目加溜灣社及新港社原住民加入征討行列,大舉圍剿,卻遲遲未能攻下。之後,官府派人和鄰近岸裡社聯絡,由岸裡社民和官兵分由前後包夾,終於攻破通霄社,結束這場反官事件。此一事件顯示清廷以番制番的策略頗為成功。 | 王之麟 |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由福建興泉道調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四十三年(1704年)任滿後,調湖北督糧道。 | ||||||||||||||||||||||
40 | 1700 | 康熙 39 年 | |||||||||||||||||||||||||
41 | 1701 | 康熙 40 年 | 劉卻事件(1701~1703) 劉卻,諸羅縣臭祐庄人,與地方豪傑立盟結社,社中有人提議集結眾人力量對抗貪婪腐敗的滿清政府,並共推劉卻為首,開始籌備武力抗清。1701年12月7日,劉卻舉旗起義,率眾攻下加苳營(今嘉義縣),附近原住民紛紛響應,加入抗清。地方官員無力抵抗,向清廷求援,北路參軍、台灣鎮、台廈兵備道皆派兵支援。雙方於急水溪發生激戰,劉卻大敗,逃往笨港。兩年後,再度起義,於秀才莊(今北港)遭官兵突擊殺害,事件才宣告平定。因此一事件,諸羅縣治建立台灣第一座城池。 | ||||||||||||||||||||||||
42 | 1702 | 康熙 41 年 | 由福建漳州知府任轉調臺灣府知府 | ||||||||||||||||||||||||
43 | 1703 | 康熙 42 年 | |||||||||||||||||||||||||
44 | 1704 | 康熙 43 年 | 王敏政 | 王敏政字九經,漢軍正黃旗的清朝官員,他於1704年調任分巡台廈道 王敏政,於1704年(康熙43年)從興泉道任內轉調分巡台廈道。任內多以「蕃政」為重點 | |||||||||||||||||||||||
45 | 1705 | 康熙 44 年 | |||||||||||||||||||||||||
46 | 1706 | 康熙 45 年 | |||||||||||||||||||||||||
47 | 1707 | 康熙 46 年 | 於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從延平轉調臺灣府知府 | ||||||||||||||||||||||||
48 | 1708 | 康熙 47 年 | |||||||||||||||||||||||||
49 | 1709 | 康熙 48 年 | 陳賴章墾號開發台北盆地(1709) 北台灣原為平埔族凱達格蘭人居住之地,清政府統治台灣後,更多漢人來台,逐漸改變原住民生活面貌。1709年,福建泉州人陳憲伯、陳逢春、賴永和、戴天樞、陳天章五人合資組成「陳賴章」墾號,向諸羅縣官府請求發給墾照,到北台灣開發。該墾號大量召募泉州人來台,開始大佳臘地區(今台北)的開墾工作,拓墾範圍東至雷里、秀郎(今永和、中和),西至八里坌(今八里),南至興直山腳(今泰山),北至大浪泵溝(今台北大同區)。這是台北地區第一次經由官府發與墾照而進行的開墾。 施世榜築八堡圳(1709~1719) 1709年,施世榜開始著手興建濁水圳,自鼻仔頭(今彰化縣二水鄉倡和村)鑿通渠,引濁水溪溪水灌溉田園,歷經十年艱辛開鑿後,於1719年竣工。因引自濁水溪水,故稱「濁水圳」;又因其產權屬於施家,亦稱「施厝圳」,此圳流經一百零三庄,灌溉當時彰化地區十三堡中的東螺東堡、東螺西堡、武東堡、武西堡、燕霧上堡、燕霧下堡、馬芝堡及線東堡等八堡,因此又稱為「八堡圳」。為清代全台規模最大的水利工程。 | ||||||||||||||||||||||||
50 | 1710 | 康熙 49 年 | 周元文 / 陳璸 | 陳璸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轉任臺灣縣知縣。翌年,調京職,任刑部主事。康斯四十九年(1710年)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並重修《臺灣府志》,任內廢除「官莊」租賃收入,頗益民生。陳璸為知名清官,曾被康熙帝親口讚賞,言曰:「陳璸居官甚優,操守極清。朕亦見有清官,如伊者朕實未見;既從古清官,亦未見有如伊者」。有《陳清端公文集》、《陳清端詩集》等書。 | |||||||||||||||||||||||
51 | 1711 | 康熙 50 年 | |||||||||||||||||||||||||
52 | 1712 | 康熙 51 年 | |||||||||||||||||||||||||
53 | 1713 | 康熙 52 年 | 福建古田縣任知縣。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轉任臺灣縣知縣 為知名的清官 | ||||||||||||||||||||||||
54 | 1714 | 康熙 53 年 | |||||||||||||||||||||||||
55 | 1715 | 康熙 54 年 | 梁文科 | 1715年由福建鹽驛道調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任內建廟修亭 |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擔任臺灣府知府。他在任期間免除各種賦稅 | ||||||||||||||||||||||
56 | 1716 | 康熙 55 年 | 王珍臺灣知府任內因縱容兒子橫徵暴斂,引爆了朱一貴事件 王珍為康熙二十年(1681年)辛酉科副貢。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由刑部貴州司郎中陞任臺灣府知府,次年以知府身分護理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康熙六十年(1721年)春以臺灣知府兼攝鳳山縣知縣。不料王珍並未親自處理鳯山縣政事,而是令其次子處理,其次子趁機巧立名目,橫徵暴歛,農民不從便加以拘補囚禁,造成鳯山縣農民普遍的痛苦。 同年,臺灣發生大地震,引起海水漲潮,民眾為了謝神而合請戲班唱戲,衙門竟以「無故結拜」為罪名逮捕四十多人,之後又以違反禁令為由逮捕二百多名入山砍竹子的鄉民,並要求這些民眾繳錢了事,否則要被打四十大板,甚至要被驅離驅回中國大陸原籍[1]。朱一貴(閩南民系領導者)、杜君英(潮州民系領導者)等人遂發動起事,是為朱一貴事件。 | ||||||||||||||||||||||||
57 | 1717 | 康熙 56 年 | 王珍 | ||||||||||||||||||||||||
58 | 1718 | 康熙 57 年 | 梁文煊 | 於1718年前往台灣就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1721年因為任內爆發朱一貴事件,於是於台灣就地正法 | |||||||||||||||||||||||
59 | 1719 | 康熙 58 年 | 1719年,施世榜利用濁水溪河水,完成水利工程 | ||||||||||||||||||||||||
60 | 1720 | 康熙 59 年 | |||||||||||||||||||||||||
61 | 1721 | 康熙 60 年 | 杜君英反清(1721) 杜君英,廣東潮州人,來台傭工,因1720年被控盜採他人林木,為躲避官府追補,藏匿在檳榔林庄(今屏東縣內埔鄉),並成為當地客籍首領。隔年朱一貴舉旗起義,杜君英也因不滿清政府的高壓統治,立即率領族人數百名響應革命,共同對抗官府。5月1日,兩軍聯手攻下府城,後因籍貫問題,朱一貴派人攻擊杜君英,杜君英落敗後,率領族人離開府城北上,清軍攻破府城後,杜君英一直藏匿於山區,直到9月才出來自首,被官員押解到北京城處斬。 朱一貴事件(1721.4) 為清代重大民變之一,起因台灣知府王珍兼任鳳山知縣,欺壓百姓,苛政擾民,需索無度,導致民怨四起。1721年4月,地方首領朱一貴等人於羅漢內門(今高雄縣內門鄉)豎旗結拜,組織民眾起義,自立為「中興王」,建年號為「永和」,攻陷台灣府城,聲勢頗大。一個多月後清廷派兵平定該事件,朱一貴被捕,押送至北京處死。事件結束後,清朝實施一連串善後措施,包括設置巡台御史,在台灣北路增設淡水分府及彰化縣等行政區,藉以強化統治。 | 陶範 | 陶範為清朝官員,本籍江蘇吳縣。1721年,台灣爆發朱一貴事件,他以興泉道身分前往台灣接任不適任的梁文煊 | 高鐸(本籍漢軍鑲黃旗)於1721年(康熙60年),奉旨接替沈近思(浙江錢塘縣(今屬杭州市餘杭區)人),於台灣地區擔任台灣府知府。而此官職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方父母官。當時恰逢朱一貴暴動後不久。其上任後解決安置民生 | |||||||||||||||||||||
62 | 1722 | 康熙 61 年 | 1722年鳳山南路閩粵械鬥 | 陳大輦 | 陳大輦於康熙六十年(1721年)朱一貴民變期間,在福建督造運兵小船,使福建兵力迅速前往臺灣,協助清軍平亂。翌年,因此戰功升分巡臺廈道。雍正二年(1724年)因勞卒於任內。 | ||||||||||||||||||||||
63 | 1723 | 雍正 1 年 | 1723年鳳山閩粵械鬥(賴君奏案) 閩人鄭章以粵人賴君奏、賴以槐殺其兄弟家屬為由將之雙雙打死,藍鼎元以鄭章未先告官而逕以武力私了,殺抗朱一貴之義民賴君奏,鄭章之罪按律應斬。事見< 閩粵相仇諭>。 *鎮壓傀儡番(漢人所謂的傀儡番(排灣族、魯凱族),雍正年間,客家趁著幫官府鎮壓民變的機會一再擴張地盤(屏東平原),進入了傀儡番(排灣族和魯凱族)的獵場,終於造成了傀儡番(排灣族和魯凱族)的反撲 | 1723年 初設淡水廳 | |||||||||||||||||||||||
64 | 1724 | 雍正 2 年 | 吳昌祚 | 吳昌祚為中國清朝官員,並為漢軍正黃旗,亦為監生。1724年前往台灣擔任由福建鹽驛道調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1727年,福建分巡廈門道升格更名為福建分巡台灣道,他亦為首任主官。1727年,任滿的吳昌祚回中國擔任山東按察使。 1726年間,吳昌祚曾遣北路參將何勉前往水沙連社與原住民頭領骨宗做戰獲勝 | |||||||||||||||||||||||
65 | 1725 | 雍正 3 年 | 水沙連社骨宗反亂(1726) - 1725年8月-1726年12月間 康熙年間,可說是原住民邵族的全盛時期,其主社名稱「水沙連」被當成整個中部內山的通稱。雍正初年,大批漢人已逐漸佔領台灣中部平原丘陵。由於漢人對原住民生存空間及傳統領域的入侵,造成原住民大量出草,漢人死傷眾多。1726年,官府派遣士兵兩千名,圍剿以水沙連社頭目骨宗為首的邵族各社,搜出藏貯漢人頭顱八十五個,並將骨宗父子押往台南府城斬首。此事件瓦解邵族的部落聯盟,從此邵族不再是中部地區的領導族群。 | 西元1725年,台灣糧米已可運銷大陸 | 清朝官員,為范仲淹第十九代孫 | ||||||||||||||||||||||
66 | 1726 | 雍正 4 年 | 鳳山縣(現今屏東) 陳三竒率眾功統領營 未果 | 閩浙總督高其倬參奏,指陳孫魯「雖廉謹有餘,而才具似覺不足,於海外之郡不甚相宜」,之後,奉旨調離台灣 | |||||||||||||||||||||||
67 | 1727 | 雍正 5 年 | 漳州郭天光來台,開拓大園、竹圍至淡水、八里岔一帶土地 | 吳昌祚 | 台灣知府任內護理福建分巡台灣道 是台灣道的主官正式官職,即台灣最高級別官員。此官職名稱又稱為台道或亦可稱為台灣道、分巡台灣道 升格之後的台灣道則直接設署於台南 | ||||||||||||||||||||||
68 | 1728 | 雍正 6 年 | 諸羅縣(今台南地區) 湯完聚眾結"父母會" | 俞存仁 / 朱鴻緒 / 孫國璽 / 劉藩長 | 倪象愷雍正六年,前往台灣擔任知府一職,1730年再升任分巡台廈兵備道。任內提倡灌溉水力修大目降莊舊埤。1732年因大甲西社番亂而遭解職下臺 沈起元雍正十三年(1735年)由台灣府知府護理福建分巡台灣道。 | ||||||||||||||||||||||
69 | 1729 | 雍正 7 年 | |||||||||||||||||||||||||
70 | 1730 | 雍正 8 年 | 林成祖墾號開墾板橋(1730) 「林成祖」是以福建漳浦林氏移民為主組成的墾號,其墾首為林俊秀,號「成祖」。1730年,林成祖開始開墾擺接堡和興直堡一帶(包括今板橋、中和等地)。當時擺接堡屬平埔族凱達格蘭族擺接社所有,林成祖的開發計畫受到原住民反抗和阻撓,開墾只好暫時中斷。此時,擺接社發生流行性傳染病,死者無數,林成祖會醫術,救治許多人,番社頭目因此將女兒許配給他,林於是取得土地開墾權,並開鑿大安圳、永豐圳,引水灌溉,對於板橋一帶開發貢獻極大。 | ||||||||||||||||||||||||
71 | 1731 | 雍正 9 年 | 大甲西社番亂1731年12月,因為土地被漢人所奪,居住於台灣中部大甲地方的平埔族支系拍瀑拉族族民,以軍械武力結合10社2000名原住民起事反抗清廷統治,史稱大甲西社番亂,該事變從該年12月一直延續到隔年春天。 大甲西社番亂(1731~1732) 1731年12月,面對漢人開墾、搶奪土地的壓力以及官員的欺壓,大甲西社土著林武力等起事抗官。事件發生後,官兵一直無法完全清剿逃入山中的原住民,隔年5月,一名官員為了搶功,殺死協助官兵運糧的五名大肚社番民,大肚番社聯合沙轆社、牛罵頭社等八社約二千餘名社民圍攻彰化縣城,清廷派遣六千名官兵來台,經過七個月終將亂事平定。此次事件是清代規模最大的熟番反官事件,事後清廷改大甲西社為「德化社」、沙轆社為「遷善社」、牛罵社為「感恩社」。 | 雍正8~9年歸附生番約60多萬 許良彬的奏摺說:「台灣番社新 舊歸化內附戶口不下貳、參萬社,每社男婦老幼多至 壹、貳百人,少亦不外數十眾」 | 倪象愷 | 雍正九年(1731年)接替沈起元擔任台灣府知府。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任福建鹽道。乾隆二年(1737年)升布政使,次年升福建巡撫。後因王德純案牽連,被罷官 | |||||||||||||||||||||
72 | 1732 | 雍正 10 年 | 1732年初,於台灣的清廷地方政府,為了弭平該原住民事變,除了研擬廢止漢人移民來台禁止攜眷的政令,也積極從中國福建與台灣南部調兵平變。 1732年1月,駐軍台灣南部鳳山的總兵呂瑞麟奉令率軍至大甲平變,以致鳳山城郡守備鬆散。朱一貴民變的參與者吳福生,趁此「番變」時機起事。2月17日,吳福生與數十名朱一貴舊部會合,並豎「大明得勝」旗。3月29日,吳福生連同其他幾股武裝力量,率眾攻打鳳山城附近的岡山,汛塘,石井汛等地,順利攻佔該地,並研擬進攻台灣鳳山縣城。 4月5日,吳福生與清官軍於鳳山城外發生兩天夜戰役,事敗逃亡。同年5月,吳福生被捕並遭清軍殺害。 | 張嗣昌 | |||||||||||||||||||||||
73 | 1733 | 雍正 11 年 | 1729年,尹前往台灣擔任臺灣海防同知。 1731年,歷任彰化倉庫查盤、赴北路各營汛閱操驗械等職。翌年,台灣中部爆發大甲番變,他轉辦軍需,並昇任淡水海防同知。1933年,他因為「辦理軍糈,著有勞績」,經福建巡撫趙國麟舉薦,升任臺灣知府;並於兩年後的1935年再升臺灣道 | ||||||||||||||||||||||||
74 | 1734 | 雍正 12 年 | 1734年諸羅蔡魏異姓械鬥(蔡馬益案) | 鳳山縣(今高雄地區) 許祖招人樹旗滋事 | |||||||||||||||||||||||
75 | 1735 | 雍正 13 年 | 沈起元 / 尹士俍 | 1735年(雍正13年)奉旨接替尹士俍,於台灣地區擔任台灣府知府 | |||||||||||||||||||||||
76 | 1736 | 乾隆 1 年 | |||||||||||||||||||||||||
77 | 1737 | 乾隆 2 年 | 廢"施侯大租" 薛啟隆 字奇龍,原名昌桂,廣東人。乾隆二年(1737),請墾於大府,許之,乃率丁墾斗六門之野。繼復北進,拓地日廣,號曰虎茅莊。 | 雍正五年(1727年)由連江縣知縣轉諸羅縣知縣,雍正九年(1731年)調龍溪縣,乾隆二年(1737年)由漳州海防同知陞任台灣知府,乾隆四年(1739年)短暫代理福建分巡台灣道。乾隆五年(1740年)因積極調停處理泉漳械鬥頗有功績,正式任分巡臺灣道,為第一任福建分巡台灣道。 | |||||||||||||||||||||||
78 | 1738 | 乾隆 3 年 | |||||||||||||||||||||||||
79 | 1739 | 乾隆 4 年 | 劉良璧 / 鄂善 | ||||||||||||||||||||||||
80 | 1740 | 乾隆 5 年 | 劉良璧 | 1729年,錢洙以蔭生身分前往台灣鳳山擔任知縣(範圍約為台灣高屏兩縣)。乾隆元年(1736年),任福建泉州府知府。1740年,再回調升任台灣知府。1742年卒於任 | |||||||||||||||||||||||
81 | 1741 | 乾隆 6 年 | 郭雲樽誕生 1741年薛啟隆與霄裡社通事知母六(蕭那英)鳩眾鑿霄裡圳,導山腳之水,共鑿霄裡大圳以溉番仔寮、三塊厝、南興莊、棋盤莊、山腳(鶯歌)等莊 | ||||||||||||||||||||||||
82 | 1742 | 乾隆 7 年 | 彰化縣(彰化地區) 郭興 豎旗誣陷 | 范昌治於1742年(乾隆7年)奉旨接替錢洙 | |||||||||||||||||||||||
83 | 1743 | 乾隆 8 年 | 莊年 | ||||||||||||||||||||||||
84 | 1744 | 乾隆 9 年 | |||||||||||||||||||||||||
85 | 1745 | 乾隆 10 年 | 1745年(苗栗縣銅鑼)三座厝事件 粵人藍之貴率族人三十餘戶入墾銅鑼,結廬舍於竹仔林(現在的竹森村一帶)。彰化豪強王桂麟(閩籍-福州人?)嫉其有成,向官府偽報藍之貴為匪首,率官兵征剿。餘廬舍三棟,故有「三座厝」之稱。藍之貴等人及時逃走。 | 莊年與巡臺御史六十七(中國清朝滿洲鑲紅旗人)與范咸有意修郡志,莊年與臺灣知府褚祿協助編輯,成品即是《重修臺灣府志》著作有《澄臺集》一卷 褚祿 乾隆十年(1745年)四月由延平知府調臺灣知府 | |||||||||||||||||||||||
86 | 1746 | 乾隆 11 年 | 書成 | ||||||||||||||||||||||||
87 | 1747 | 乾隆 12 年 | 薛啟隆 未幾卒,葬今沙鹿。(郭啟傳)乾隆十二年(1747),改虎茅莊曰桃仔園,蓋紀實也。 | 乾隆七年(1742年),任台灣府海防補盜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年)因政績頗佳,升任臺灣府知府 | |||||||||||||||||||||||
88 | 1748 | 乾隆 13 年 | |||||||||||||||||||||||||
89 | 1749 | 乾隆 14 年 | 郭光天去世 | 方邦基 | |||||||||||||||||||||||
90 | 1750 | 乾隆 15 年 | 淡水廳陳蓋事件:北部首起起義。---起義 | 金溶 | 乾隆十年(1745年),金溶出任漳州府知府。乾隆十五年(1750年)任福建分巡台灣道,任內曾兼攝臺灣府知府 | ||||||||||||||||||||||
91 | 1751 | 乾隆 16 年 | 1751年閩粵械鬥(李光顯案)(諸羅"嘉義"李光顯案,爭奪墾土衝突,李光顯身恃武生,恣意占管民番田園,以致爭鬧毆打公差。) 首次大規模械鬥,遠因乃朱一貴的部眾以閩籍漳、泉二府為主。而杜君英集團成員的組成則包括了閩籍漳、泉墾民和粵籍使用潮州話的潮州潮陽、揭陽、海陽一地墾民與客籍傭工。整個起事集團後分裂為使用泉漳片的閩籍墾民和使用潮汕片的粵籍墾民二股勢力而形成閩、粵對立。在朱一貴、杜君英相爭之際,下淡水溪即有十三大庄、六十四小莊,包含了閩籍汀州府和粵籍鎮平、平遠、程鄉三縣未附眾起事的客籍墾民,因懼遭戰火波及,遂集結以自保。 台灣知府覺羅四明1757年上任嚴厲控制械鬥。該知府任期至1764年。 1751年台灣縣漳泉械鬥 客家人遷至峰仔峙社 (台北、汐止) | 任內最大功績為重修崇文書院。 | |||||||||||||||||||||||
92 | 1752 | 乾隆 17 年 | 彰化縣(今雲林地區)蔡倪 豎旗誣陷 | 拕穆齊圖 | 以台防同知身分於台灣地區代理擔任台灣府知府 | ||||||||||||||||||||||
93 | 1753 | 乾隆 18 年 | 1753年乾隆18年彰化鹿港施篤(施天賜)糾眾截囚犯事件。 1753年乾隆18年諸羅海豐莊吳典(黃典)窩藏罪犯 糾眾抗官事件。---起義 鳳山縣(今屏東地區)張鳳喈 豎旗誣陷 | 乾隆十年(1745年)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同年兼攝彰化知縣官職。曾曰瑛重視文教,頗有治績,曾興建彰化縣的首座書院 | |||||||||||||||||||||||
94 | 1754 | 乾隆 19 年 | 鍾德於1754年(乾隆19年)奉旨接替曾曰瑛 | ||||||||||||||||||||||||
95 | 1755 | 乾隆 20 年 | 德文 | ||||||||||||||||||||||||
96 | 1756 | 乾隆 21 年 | |||||||||||||||||||||||||
97 | 1757 | 乾隆 22 年 | 滿洲正藍旗人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任福建分巡台灣道。 | ||||||||||||||||||||||||
98 | 1758 | 乾隆 23 年 | 乾隆班賜姓令,歸附生番改用漢姓名,血統隨姓接到中國族譜。 | 楊景素 | |||||||||||||||||||||||
99 | 1759 | 乾隆 24 年 | |||||||||||||||||||||||||
100 | 1760 | 乾隆 25 年 | 1761年,任台灣府知府歷任海防同知、台灣道。任內續修《臺灣府志》,並鎮壓黃教之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