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臺中市有你真好創意童詩童畫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悅讀101-教育部國中小提升閱讀計畫。
(二)教育部創造力教育實施計畫。
(三)市長施政邁向「文化、經濟、國際城」的城市發展目標。
二、目的
(一)發展全方位閱讀與創作,展現閱讀成果,增進童詩寫作能力及繪畫技巧。
(二)鼓勵教師指導學童童詩童畫創作風氣,提供展出空間與觀摩學習機會。
(三)以文字、繪畫及生活體驗,分享生命教育經驗,落實品德教育全面推廣意涵。
(四)增進學童對於當代品德之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具有思辨、選擇與反省,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之能力。
(五)落實藝術文化紮根生活,提昇本市藝術人文氣息豐富心靈生活。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中市南屯區文山國民小學
協辦單位:臺中市統一國際同濟會
四、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中、高年級學生,自由報名。
五、類別及作品規格:(如附件1 以4K圖畫紙製作)
六、報名
(一)由承辦單位統一規格製作圖畫紙,發送至本市各國民小學,經學校評選優秀學生作品參加比賽,以學校為單位團體送件,每校至多10件,不接受個別送件。
(二)由主辦單位聘請童詩童畫專家學者進行評選,入選作品將製作主題宣導用品獎勵推廣。
(三)凡參賽之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及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四)送件截止後不接受更改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請各校於送件時仔細核對姓名及作品名稱,不符規定者一律退件。
七、送件
(一)日期及方式:98年4月1日至14日上午9:00~下午5:00,請各校將作品送至文山國小,或郵寄至40869台中市南屯區忠勇路97號文山國小。
(二)收件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文山國民小學(臺中市忠勇路97號)
聯絡電話:23896934轉740 聯絡人:蕭建智、黃玉斯
八、評審與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分初審與複評二階段進行評審。
(二)評分標準:主題內容45%,繪畫技巧45%,創意表現10%。
(三)獎勵:由市府核發獎狀,臺中市統一國際同濟會核發圖書禮券,
承辦單位並由參展作品中挑選52件作品,每位贈與特製
個人化郵票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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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名額 |
獎狀 |
圖書禮券 |
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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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1位 |
1只 |
2,000元 |
1位嘉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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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1位 |
1只 |
1,200元 |
1位獎狀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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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1位 |
1只 |
1,000元 |
1位獎狀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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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 |
1位 |
1只 |
800元 |
1位獎狀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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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 |
1位 |
1只 |
600元 |
1位獎狀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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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 |
5位 |
各1只 |
500元 |
各1位獎狀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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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
若干名 |
各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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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辦活動相關有功人員於活動結束後,視工作績效得依規定辦理敘獎。
(五)得獎名單將於98年4月20日(星期一)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處網站:
九、頒獎
(一)頒獎日期:98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00頒獎,得獎者請於9:30
至會場報到。
(二)頒獎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文山國民小學活動中心(臺中市忠勇路97號)
十、展覽:
(一)優秀得獎作品,首展將於文山國小展出,其餘學校則分區擇校展出。
(二)首展日期:98年4月25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五﹚。
(三)首展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文山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十一、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及宣導之權利。
十二、經費來源:由臺中市統一國際同濟會全額贊助
十六、附則: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且以未曾參賽(展)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
表、出版者為限。
(二)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如身分不符,經舉發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四)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五)主辦單位得視作品件數增減錄取名額。
附件1
98年臺中市有你真好創意童詩童畫甄選活動作品用紙
溫馨家園系列 童詩童畫主題 A.有你真好 B.美之頌 (以上擇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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