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臺中市繪本創作比賽暨觀摩展實施計畫
一、依據:
(ㄧ)悅讀101-教育部國中小提升閱讀計畫
(二)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四年計畫。
(三)臺中市地方稅務局98年度推行統一發票及租稅宣導活動計畫。
(四)內政部警政署「加強預防偵查犯罪執行計畫」。
二、目的:
(一)配合全市閱讀活動,喚起市民重視閱讀習慣,推動親子閱讀風氣,共創書香家庭。
(二)增進國民瞭解統一發票推行及租稅對國家財政、建設之重要性,建立正確租稅觀念,
充實租稅常識,俾利國家租稅政令推行。
(三)積極建構婦幼人身安全合作網絡,落實婦幼安全面宣導工作。
(四)發展全方位閱讀與創作,展現閱讀成果。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財政部賦稅署、內政部警政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五、承辦單位:臺中市東區大智國民小學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臺中市警察局、臺中市文化局
七、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學生、家長及國中小教師,由各校甄選優秀作品參加比賽。
八、類別及作品規格:(如附表一)
九、報名方式:
(一)每人每類限送一件作品,每件作品作者一人(親子組限二人)。採線上登錄,請各
校至臺中市大智國小網站登錄參展作品名冊,網址:ttp://www.dzes.tc.edu.tw/,
第一次登錄密碼: art98後,請重新設定密碼。
(二)報名時統一由學校承辦人員上網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報名登錄時間自98年3
月16日(星期一)至3月18日(星期三)截止。
(三)報名完畢請直接在網站上按下「送件報名單」,並列印二份逐級核章,於送件時一
併交予工作人員。
(四)不接受傳真報名,且報名截止後不接受更改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請各校於送件時
仔細核對姓名及作品名稱,不符規定者一律退件。
(五)各校辦理校內初選時須繳交作者簽附著作權聲明書暨授權書(如附件一~三),於日後如有發現抄襲情形,將追回已獲獎勵和刪除編錄,請各校老師、承辦人員謹慎審稿。
十、送件日期:98年3月26日至27日(星期四、五)上午9:00~上午12:00至下午14:00~下午16:00,送交作品,請各校將各組送件報名單列印一式二份,一併交予工作人員。
十一、收件地點:臺中市東區大智國小(臺中市大智路359號)
聯絡電話:22825683轉720 聯絡人:魏郁芬
十二、評審與獎勵:(如附表一)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分初審與複評二階段進行評審。
(二)評分標準:主題內容45%,繪畫技巧45%,創意表現10%。
(三)得獎名單將於98年4月7日(星期二)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處網站:
十三、頒獎:
(一)頒獎日期:98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10:00頒獎,得前三名者請於9:30
至會場報到。
(二)頒獎地點:臺中市文化局一樓大廳(英才路600號)
十四、展覽:
(一)優秀得獎作品,將於本市「98年師生繪本觀摩展」中展出。
(二)展覽日期:98年4月10日﹙星期五﹚至4月12日﹙星期日﹚。
(三)展覽地點:臺中市文化局ㄧ樓大廳。
十五、領回退件:
(一)參展作品於展覽結束後,請於98年4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前, 各校自行至文化局領取,逾時不領回由承辦單位逕行處理,不負保管責任。
(二)自由題材類、租稅教育類及婦幼安全類獲前三名作品因編錄專輯需留下攝影,俟編
印專輯後再通知領回。
十六、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及宣導之權利。
十七、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臺中市教育發展基金、臺中市稅捐稽徵處及臺中市警察局等
補助款(或分攤配合款)項下支應。
十八、辦理本項活動有功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依規定敘獎。
十九、附則: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且以未曾參賽(展)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表、
出版者為限。
(二)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如身分不符,經舉發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四)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五)主辦單位得視作品件數增減錄取名額。
(六)同一作品只能擇一類別參加,但同一作者不限只能參加一種類組。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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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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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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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題材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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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
學生 |
教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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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
中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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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材內容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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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
作品尺寸以A4或16開規格,材質、型式、形狀、語言(文學、鄉土、英語)不拘,內頁至少六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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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與 獎勵 |
1.學生組、教師組:依年段,分別錄取 第一名:一位,獎狀乙張。 第二名:一位,獎狀乙張。 第三名:一位,獎狀乙張。 第四名:三位,獎狀乙張。 第六名:三位,獎狀乙張。 佳 作:若干,獎狀乙張。 入 選:若干,獎狀乙張。 第一名之指導教師嘉獎乙次。 第二至六名之指導教師頒發指導獎狀。 佳作若干名,各頒發獎狀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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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鼓勵參加。 2.學生組:每校各年段組至多3件。 3.教師組:鼓勵參加。 4.師生自由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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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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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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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教育類 |
婦幼安全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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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
親子 |
教師 |
親子 |
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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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材內容 |
1、美好生活「稅」在那裡。 2、家有轎車節稅有一套。 3、持有房地把握節稅要領,讓您節省房屋稅、地價稅。 4、多元納稅管道,讓您繳稅更輕鬆。 5、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好處多多。 6、請小心防範「假退稅.真詐財」、「假催稅.真詐財」。 7、合理的稅制改革,讓課稅更公平。 ※可任選一項或多項創作。 |
1、美麗校園沒有大野狼—校園性侵害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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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
作品尺寸以A4或16開規格,材質、型式、形狀、 語言(文學、鄉土、英語)不拘,內頁至少六頁。 |
作品尺寸以A4或16開規格,材質、型式、形狀、語言(文學、鄉土、英語)不拘, 內頁至少六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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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與 獎勵 |
1.親子組 第一名:一位,獎狀乙張。 第二名:二位,獎狀乙張。 第三名:三位,獎狀乙張。 佳 作:若干,獎狀乙張。 入 選:若干,獎狀乙張。 學生組指導教師 第一名之指導教師嘉獎乙次。 第二、三名、佳作之指導教師頒發指導獎狀。 2.教師組 第一名:一名,嘉獎乙次。 第二名:一名,獎狀乙張。 第三名:二名,獎狀乙張。 佳 作:若干,獎狀乙張。 入 選:若干,獎狀乙張。 3.凡參賽者由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以茲鼓勵。 |
1.親子組 第一名:一位,獎狀乙張。 第二名:二位,獎狀乙張。 第三名:三位,獎狀乙張。 佳 作:若干,獎狀乙張。 入 選:若干,獎狀乙張。 學生組指導教師 第一名之指導教師嘉獎乙次。 第二、三名、佳作之指導教師頒發指導獎狀。 2. 教師組 第一名:一名,嘉獎乙次。 第二名:一名,獎狀乙張。 第三名:二名,獎狀乙張。 佳 作:若干,獎狀乙張。 入 選:若干,獎狀乙張。 3.凡參賽者由臺中市警察局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以茲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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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鼓勵參加。 2.親子組:本市各國民小學學生及家長(需具直系親屬關係)。 3.教師組:鼓勵參加。 |
1.鼓勵參加。 2.親子組:本市各國民小學學生及家長(需具直系親屬關係)。 3.教師組:鼓勵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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