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行政院衛生署


主旨:關於衛生署的專家會議以及委員會會議的內容與決策,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檔案法)相關規定,人民與國會有索取、瞭解,並進行審議之權力。請貴單位依法將相關會議過程資訊,如實詳盡,主動公開予全體國民。


說明:

一、衛生署為民眾健康的守護者,主管醫療與衛生政策,從近來的食品衛生到醫療與健保資源分配,都攸關民眾健康安全的保障權利。我們了解這些議題都相當專業,而身為公民,我們也僅能依賴各專業領域的審議。但近年來關於健保費用的審議,乃至於近日中國進口乳製品含有三聚氰胺事件,都在在顯示當專業者之決策和公民的想法有落差時,會造成多嚴重的互不信任與社會恐慌。

目前衛生署有針對各項事件闢設資訊公開專區。但相當可惜的是貴單位所公佈之資訊,僅止於專家會議的決策與直接簡略的政策宣布或新聞稿。如此零星武斷之資訊並不足以協助民眾進行合理判斷,並且信任政府作為。更嚴重的,是如此簡略舉措並無法提供人民,進行民主政體中最至關重要的審議與監督權力。

因此我們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檔案法),要求衛生署應該即刻採行以下措施:


(一)重要會議召開前,應上網公布會議與會議議程,供民眾媒體瞭解衛生署目前的政策方向與作法。


(二)衛生署之專家會議與委員會,應公佈會議記錄全文,以提供人民與國會查找。如該會議冗長或具有機密性質,則不必詳細載明會議記錄,但仍需要有清楚的說明報告,送交國會備查,並依檔案法相關規定歸檔。


(三)所公佈之各項會議記錄中,除機密會議或豁免公開會議外,亦應公開專家或委員所屬的單位與姓名,以示其對其專業及所屬團體及民眾之負責。公開會議記錄將導致參與委員不敢發言之考量,不應作為迴避人民與國會監督之理由。


(四)攸關全民利益或敏感議題的政策會議,應該開放媒體旁聽。並且在政策討論過程中,應納入民眾參與的機制,乃至於召開公民會議。使國家衛生政策得以充分審議,避免利益輸送或偏頗。


簡言之,我們需要一個負責且透明的專家會議與委員會,我們需要真正專業的建言、代表民意、團體利益的委員意見、一個負責任的政治決策,而不是密閉黑箱無從得知的行政決策。政府會議大多不主動公開參與,因此,我們更需要主動公開的會議記錄。


懇請貴單位以負責任的態度,並以公開、完整並有邏輯性論述的資料,重拾社會大眾之信心。清楚詳實的會議資料,不僅可彰顯政府單位的負責用心,更可免於媒體片面解讀,產生報導不實而造成社會不必要恐慌。透過實質的資料公開、報告說明,以及具名之專家代表的論述,人民將更能在瞭解參與的過程中,建立對專業領域的信賴感;而衛生署也更能在如此的民主的過程中,有效推動政策,以建立台灣公共衛生的里程碑。


請願者:

地址:

聯絡方式:

日期: